任志强养老金的“合理”与“不合理”
近日,任志强的养老金竟然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生于1951年3月8日的任志强年满六十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他的社保将自动终止缴费,接下来可以过领取养老金的生活了。他在微博上说自己不知道能领取多少养老金。不过,如果他真的拿到手里,肯定会大为失落。
根据年报披露,任志强在华远股份的“象征性”年薪是758万元,据说由国资委考核决定,实际能落实的大约70多万元,纳税和缴纳社保后,最后拿到手也有40多万元,而且一拿就是十多年。
退休以后自然就不同了。“第二次分配更加注重公平”,高收入者维持退休后高水平的养老生活,主要应通过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企业年金及商业养老保险等途径来实现,社会统筹的养老基金没有能力也没有义务保证他们退休后的高收入水平不降低。任志强在退休之后与普通退休职工一样,根据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缴费情况领取养老金,即使与原收入相比“一落千丈”,你也不能说不合理。
但是“同情”任志强的人不少,因为他的养老金折射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就是企业职工养老金的“替代率”太低。2005年以来国家连续6年提高企业职工养老金,这一政策彰显了中央政府重视民生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决心。但是,尽管职工养老金年年上调,养老金的替代率却在持续下降。据报道,1999年之前中国企业职工养老金的替代率总体维持在75%以上,目前已逐渐下降到50%以下。而同一时期,中国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并没有下调。
替代率的下降,意味着企业退休职工养老权益的不断流失。如果这一趋势不扭转,必将弱化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社会保障功能。任志强尚且会有失落,普通职工就更不用说了。从这个意义上讲,任志强拿这点养老金也显得有点不合理,如果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相比,就更不合理。
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积极推进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