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增加养老金缴费年限应自愿自主
无论是延迟退休,还是增加缴费年限,都是解决养老困境的国际惯例。但发达社会的惯例不是凭空而来,而是有基本制度支撑,主要是正确的激励机制与自主选择机制,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增加缴费年限跟延迟退休相比是换汤不换药,本质都是个人填补养老缺口。
《华夏时报》最近报道,增加缴费年限可能替代延迟退休,成为养老制度改革的选择方案。延迟退休的效果是增加缴费年限、减少养老金的发放,增加缴费年限必然导致延长工作时间,两者唯一的区别是,延迟退休当即触发众怒,增加缴费年限要隐蔽得多。
在《庄子·齐物论》记载的寓言中,猴子一天得到7颗橡树果实的结果没有改变,却不满足于朝三暮四,而乐闻朝四暮三。延迟退休与增加缴费年限就是朝三暮四与朝四暮三的关系。
延迟退休可能是缴纳时间延长了10年或者5年,领取养老金时间减少10年或5年;增加缴费年限,缴费最低年限可能从目前的15年延长到20年以上,才能领取到基本养老金,也就是多缴纳5到10年。考虑到工作时间大体相近,缴纳费用一致,因此,延迟退休与延长最低缴费年限没有本质区别。
养老待遇不公、个人账户空转、养老金缺口,决定了完全依靠政府养老不现实。无论是延迟退休,还是增加缴费年限,都是解决养老困境的国际惯例。但发达社会的惯例不是凭空而来,而是有基本制度支撑,主要是正确的激励机制与自主选择机制,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正确激励机制的前提是,多缴费者、多工作者享受更高的养老福利。政府鼓励个人延迟退休,暂时不领取养老金,但到时可以增加替代率,多领养老金。以美国联邦政府机构为例,工龄越长,退休金与工资的比率就越高,这种替代率的不同就是最直接的激励,很多人为了最高80%的替代率而拼命工作满30年。
美国有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的明确规定,但没有统一的法定退休年龄,由个人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进行选择。如果经济状况很好,可以选择提前退休过悠游岁月;如果经济情况不佳,就会自觉加长工作年限。笔者亲眼见到这样的例子有不少。
由于经济情况不佳,美国的退休年龄基本是在延迟。根据美国劳工部的数据,2010年65到69岁美国人有31.5%的仍在工作,比1990年增加10.5%;甚至还有18%的美国人70到74岁仍在工作。之所以没有看到哪个美国人因为不公平而大叫大嚷,是因为政府碍于资金所限改变了激励机制,鼓励人们延长工作时间、增加缴费数量,而美国人对此也认账。
美国人65岁领取的是基本养老金,此外还有401K之类的投资账户以及养老储蓄账户、商业保险等。我国主要靠退休工资及个人的储蓄、投资、保险,在投资与保险方面还缺乏税收等方面的优惠。 按照当前中国老年人的数量以及社会提供的养老设施、医疗等方面的支撑,基本只能做到让退休官员有尊严地生活,大多数普通民众必须靠自己明智的投资,还有儿女的孝心,才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当然,一有头疼脑热需要进驻好医院,需要好的养老设施,尊严立刻被撕裂。
养老金未来缺口只会增加,不会减少,即使政府建立正确的激励机制也无法完全解决缺口难题。在遥远的将来,国人养老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自给自足,丰衣足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