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尽快建立养老金领取制度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人口高龄化、长寿化趋势加速。按照现在基本社保以及商业养老的覆盖率仅占总人口数的30%左右的情况来看,到了退休年龄,大部分人养老问题没有着落。而在已覆盖的养老人群中,也存在着怎样分期领取、合理使用养老金的问题。
观点:目前,领取养老金没有根据未来人们将要面对的问题而制定相应的领取制度。这就出现了一退休一次性把钱全都取出的情况,也导致了提前消费和他人消费问题的出现。因此,建立领取方式制度刻不容缓。
国外解决这一问题有两种模式:一是用税务的杠杆作用来调整,分期领取。在澳大利亚,一次领取养老金需要缴30%的税,而分期领取税收就少很多。二是强制规定按一定限额分期领取。英国、日本、新加坡就采用这种方式。当然,解决我国养老金领取问题,应该在借鉴国际上做法的同时结合我国国情,建立中国的生命年金保险制度,这一制度的核心内容就是要分期领取,老人越长寿,领取的养老金越多。同时,还要规定保险公司对高龄化人群提供配套服务,包括体检、开发养老院服务,等等。
产品创新可满足养老需求
关注:根据2010年我们在中国的调研结果,中国60%的年轻员工相信,他们需要自己为自己准备养老金和退休金,中国73%的退休人员会完全依赖于政府或者现有的社保体系。但现在2/3的中国员工不知道他们退休以后养老金从哪里来,70%的员工还没有为养老做好准备。
观点:养老,不仅仅对个人,对社会来说也是巨大的挑战。在未来的50年,中国的退休人员靠什么钱来养老?正如很多保险公司达成的共识一样,保险业可以找到解决办法,我们必须把这些方法带到中国市场上来。保险业是有能力满足客户需求的,通过更好的创新能够做到这一点。
当然,在创新开发产品的同时,保险公司还应注意宣传工作。如果现在市场上没有这样的险种,客户需要了解这样的险种有什么好处。安盛在全球很多国家都有业务,所以我们有能力带来在香港、印度尼西亚或者印度推出的多险种产品。
我们在等待上海的期货交易所能够开发更多的衍生工具,让我们可以进一步拓展对冲工具,通过转嫁风险开发更多产品,将来我们可能说服期货交易所做这方面的尝试。我们非常需要中国有一个更具活力的债券市场,这样才能够提供更好的“以客户为中心、以客户为导向”的产品,提供给所需要的人群。我们相信,保险业的创新以及金融市场上的创新,在中国市场上都是非常必须的。
再保险要谨慎创新
关注:过去三四个月当中,重大自然灾害在全球肆虐,慕尼黑再保险也在其中遭受了损失,全球的保险业都承担了损失。
观点:再保险公司是做风险管理的,必须在出现风险的时候很快提供赔偿。风险是我们的业务,但是我们也必须有新的发展,而不是害怕新的发展。当出现严重损失的时候,有些保险公司就会后悔之前所做的创新。实际上,我们应该更加谨慎,但是绝对不能为此避免创新,我们必须要了解风险、衡量风险和管理风险。在中国,保险业已经取得了巨大的进展,但我们认为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慕尼黑再保险过去20~30年里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自然灾害频发,但是赔偿的比例并不高,自然灾害的保险覆盖率只有1.5%。在过去20年当中,4000亿美元的损失发生了,但只有60亿美元得到了赔付。
人人都有享有巨灾保险的基本权利,获得风险保障。因为一旦有重大的自然灾害发生,会对受灾人产生巨大的帮助,若能够获得赔偿,就能帮助其应对困难。
中国保监会一直在积极推动各家公司发展巨灾保险方面的工作,也希望重灾能得到更多的保障,这样可以使中国保险深度从1.5%达到20%~25%的全球水平。当然,这中间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因此,慕尼黑再保险认为,在中国巨灾保险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