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企业退休养老金提高10%仅杯水车薪,关键要改革双轨制
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退休高工、高龄人员等群体适当再提高调整水平。
国务院: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10%
这是自2005年以来,国家连续第9年调整企业养老金。2012年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了1721元,与2005年调整前月人均700元的水平相比,8年累计月人均增加1021元。照此计算,此次调整后,预计企业人员退休金将达1893元/人/月。为何退休金8年连上涨,但普通退休职工却没有特别大的感受,生活水平并未有显著提升?
为此,IBTimes中文网于1月10日,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潘锦棠。
潘锦棠对IBTimes中文网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10%相对于公务员和国企的养老金来说,只是杯水车薪,不会起到太大的作用。"现在国家只是微调,还没有大动作的改革养老金制度。"
对于企业退休职工没有感到太大的实惠这一问题,潘锦棠认为,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养老金的"双轨制"。
据IBTimes中文网调查,中国养老金"双轨制"是从1992年开始实施的,是中国从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其规定企业职工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金则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
由于这一制度的存在,潘锦棠说,尽管国家对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进行了连调,但这些连调的总和,尚不足机关事业单位一次调整的幅度,从而导致两者之间的差距不断扩大。
潘锦棠告诉IBTimes中文网,目前国家应经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试点省市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养老金的双轨制的改革。但改革的成效并不乐观。
"现在看来,改革阻力还是很大的。因为养老保险制度是和工资制度密切相连的。现在机关事业单位采取的是结构性工资制度,不受市场供求的影响。要改革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制度,就要改变其工资制度,自然会引起一些人事业单位人员的不满和抵触。"潘锦棠解释道。
对此,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对改革抵触情绪最大的是以学校和医院为主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郑秉文认为,养老金改革不要再做试点,而应直接启动改革,可以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来过渡
第一,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的职业年金的制度设计,要一起宣布,让这些人感觉到待遇水平没有下降;
第二个联动,事业单位不要分出三六九等,一起参加改革。
第三个联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一起联动参加改革。
此外,据2012年12月1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2》显示,2011年城镇职工养老金收不抵支省份达14个,收支缺口达767亿元,高于2010年。
对于养老金"缺口"这一问题,潘锦棠认为,所谓养老金"缺口"是"制度缺口"而不是"实际缺口"。从实际支付能力和政府责任的角度来说,中国养老金并不存在"缺口",如果说有"缺口",那也是制度转型所新增的"债务"。
在1997年养老保险制度转型以前并不存在所谓"缺口",养老金由实体经济部门(企业)按职工工资一定比例上交(或扣除),用来支付退休老人的退休金,现收现付。为了适应政企分开和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现实,1997年后中国开始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 新制度,规定企业及其职工共同缴纳费率为28%的养老保险金。如果以企业工资总额的28%筹资,只负担1997年后开始缴费的这一代人(新人)未来的退休 金,养老金也不会有"缺口",如果这28%既要负担"新人"自己,又要负担企业中没有全程缴费的"中人"和已经退休的"老人",同时还要负担机关事业单位 现在和未来的全部离退休人员,那么就有"缺口"了。
因此,所谓养老金"缺口"是"制度缺口",而不是超出政府支付能力的"实际缺口"。养老保险金有"制度缺口",只能说明当年"顶层设计"时赋予这28%的责任太重了。
潘锦棠认为,要弥补"制度缺口"这一代人人有责,但政府的责任当先。政府具体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从国有资产股份中扣除(增收);
二、 国企利润划入养老基金(增收);
三、土地收益划入养老基金(增收);
四、发行养老金 债券(增收);
五、减少政府行政人事开支用以增加养老基金(增收);
六、完善资本市场,提高养老基金收益率(增收)。
最后,潘锦棠说,提高退休年龄不能成为弥补"缺口"的主要手段。"提高退休年龄对养老保险基金来说有增收减支的作用,但作用十分有限,不可能成为弥补"缺口"的主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