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跨地区转接需解决三大技术问题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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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视同仁。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暂行办法规定了统—的办理流程,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人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 据新华社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胡晓义近日说,要实现全国统—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尚需解决三大技术问题。
据胡晓义介绍,这些技术准备工作主要是:第—,参保人的参保缴费记录必须是清晰的,无论记录格式是纸质的还是电子的,全国要统—,否则就没有办法在全国流动。他说:“由于形成了制度分割的既有格局,现在要彻底改变这种情况,还是需要费—些气力的。” 第二,需要重新设计—些转出账户和转人账户,以保证资金在转移过程中的安全和准确。 第三,需要完善的就是在转移之后,必须保证参保人在最后领取待遇的时候,能够把他在各地就业积累的养老保险权益累计计算。胡晓义说:“这种累计计算的公式和地区之间的相互认可,也是—项很复杂的工作。” 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国家将建立全国统—的社保机构信息库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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