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新政10月1日实施以来,大病医保支付252万元 患者报销比例提高近10%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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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了新医疗保险政策。昨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根据统计,10月1日至11日,共有54.5万人次享受社区门诊待遇,9523人次享受住院待遇,其中532人享受大病医保待遇,大病保险资金共支付252.1万元。
新医疗保险政策取消了“金卡”和“银卡”的区别,由基本险、补充险、大病险构成,实现了制度上的公平。此次最大利好是新政策为600多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不增加缴费负担的同时,增加了大病医保,为参保人带来了每年最高50万元的报销额度。
我市大病医保是由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延伸出来,对参保人因患重大疾病超出社会平均承受能力的经济负担给予再次补偿,或对参保人因意外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补偿的一种机制。此次大病医保方案的制定实现了“保障对象”、“支付范围”、“经办方式”三大创新,结合实际创出东莞特色。
新政实施后,来自东莞一进出口公司的李女士就享受到了政策的利好。此前,李女士因患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而入院治疗,10月5日,出院时,共花费了20.5万元医疗费。
记者了解到,在未实施新政策前,李女士按医保政策只可享受10.5万的报销费用,实施医保新政策后,按新政策李女士享受了14.8万余元的报销费用,个人自费金额从近10万元降到5.7万元,实际报销比例从51%提高到72%,有效减轻了参保人的经济负担。
“报销金额和比例会因具体病种、治疗药物、治疗方法而不同。”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说,新政实施以来,患者报销比例一般都提高了近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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