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居民大病医保起付标准是多少?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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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陕西省人社厅将正式展开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此举将有利于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保障了居民的切身利益。其中将合理确定大病医保城镇起付线标准,扩大特大疾病住院或门诊支付范围。
陕西居民大病医保将展开 合理设定大病起付标准
首先,需坚持低水平起步,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筹资水平。
要在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前提下,按照低水平起步原则,利用结余基金合理筹集大病保险资金;结余不足或无结余的可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时统一安排,统筹考虑。
其次,缩小城乡差异,合理确定城镇起付标准。
各市要合理设定城镇居民大病起付标准,防止城乡居民之间不一致导致的不平衡,还要避免过高使受益面窄,或过低使基金压力增大。
第三,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支付范围。
有条件的市可适当放宽重特大疾病住院或门诊支付范围边界,防止因支付范围过窄出现医疗负担较重问题,也要防止支付范围过宽使基金出现风险。
第四,探索建立复合式支付制度,兼顾困难群体负担能力。
各市要探索按病种、分级别、分额度等相结合的支付办法,既要保障大病患者到较高级别医院就诊需求,又要考虑常见病、多发病患者累计医疗费用负担重的问题,还要面向困难群体倾斜政策。通过支付制度的调节作用鼓励患者合理就医,逐步形成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的就医格局。
此外,省人社厅还要求,执行全省统一规范经办流程,建立健全相关信息系统,在确保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安全的情况下,做好与商业保险公司的业务对接,为参保人员提供即时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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