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天津将全面实现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据悉,自去年以来,天津一直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要求,抓住政策制定、机构联网、人员备案等重点工作环节,加快网络对接、资金对接、政策对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天津已制定实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规定8件,开通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106家,完成与31个省市联网调试,备案参保人员17.1万名,实现了四个“全国第一”,即:完成接入国家平台第一家省份,完成异地就医第一单刷卡结算,经办机构跨省清算第一笔医保资金,外省实现在北京第一例直接结算,全面完成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让群众及时分享到了改革的实惠、体验到了服务的便捷。
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攻坚克难,强力推:天津市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把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集全系统力量,攻关攻坚,强力推进,确保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1、把握五个关键环节。重点做好政策、经办、信息等基础性、关键性工作,全力支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一是政策制定关。出台8项政策文件,全面囊括政策、经办、信息和监督等内容,确保依据充分、合法合规。二是机构联网关。将106家医院成功对接国家结算平台,覆盖全部三级和承担异地就医任务重的二级、一级医院,扩大外地人员在津就医范围。三是人员备案关。完成17万职工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备案登记工作,相关信息同步上传国家结算平台。四是审核支付关。统一审核标准,开发信息系统,确保参保人员异地住院就医,执行就医地“三目”和参保地报销政策。五是核查监管关。开展异地就医现场核查,依托医保实施监控系统,加强费用监管,严查虚假住院等欺诈骗保行为。
2、备案四类参保人员。本市异地退休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和异地转诊人员四类人员,均可通过国家结算平台,实现在线登记备案,打破了职工和居民医保险种限制,执行全市统一政策,截止目前,本市已完成17万参保人员备案工作。其中,异地退休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三类人群,直接备案至就医地市或省份,在备案地市或省份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可实现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异地转诊人员则备案至转诊目标医疗机构。
3、简化三项工作流程。重点是在参保人员备案环节,简化流程,分类办理,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经办服务。一是对已做异地退休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备案的人员,由经办机构统一将备案信息上传至国家结算平台,个人无需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二是对新增异地退休安置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取消一切审批盖章手续,本人可携带社保卡等相关材料到经办机构窗口随时办理、即时生效。三是对异地转诊人员,根据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转院意见,系统自动将转往机构作为异地就医结算医疗机构。
4、建立两条快速通道。一是制发社保卡快速通道,参保人员在社保服务大厅窗口办理以及全市12家银行近485个营业网点,可即时办理社会保障卡,立等可取。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制发了1280余万张社会保障卡,参保人员人手一卡,刷卡就医,2016年度刷卡结算率接近100%。二是信息反馈快速通道,对完成联网测试的医疗机构和已登记备案参保人员,全部信息即时上传结算平台,出现匹配错误,及时反馈修正,确保信息准确。
5、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目前,本市以“一站式”医疗费用联网结算,贯通了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优抚补助衔接通道,全面实现了多制度联动保障。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一站式”联网刷卡结算,个人仅需缴纳按规定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与在本市就医不存在任何差别,切实减轻垫付医疗费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