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医疗保险是什么? 补充医疗产品哪些好?
补充商业医疗保险是什么?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其实就是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针对基本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部分进行报销。补充商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是互为补充的关系。补充医疗保险可以为我们的健康带来保障,对于我们每个人是都会有需求的。并且补充医疗保险应当及早购买越便宜,还能早日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带来的保障。
补充医疗保险产品推荐一:安康无忧补充医疗保险
该产品补充医疗风险缺口,受益人可享住院津贴保险金。包含有住院日额保险金,重大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给付金额随住院时间而变化,对疾病带来的损失补偿更有针对性,另外,费用低廉,性价比高,低投入即可享受高保障。一年一保,次年续费后,保险金额增加10%,有季交和年交两种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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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选保障金额 |
保费交纳方式 |
每次交纳金额 |
投保信息 |
200元/天 |
年交 |
共计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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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疾病住院保险金 |
意外伤害住院保险金 |
重大疾病住院保险金 |
不同情况下 |
(实际住院天数-3天免赔期) |
实际住院天数 x 200元/天保障金额 |
(实际住院天数-3天免赔期) |
每次可获得 |
x 200元/天保障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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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200元/天保障金额+实际住院天数 |
津贴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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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200元/天保障金额 |
有所不同 |
* 一年给付天数最多达180天 |
* 不设免赔期! |
* 免赔期后可享每天双倍住院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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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给付天数最多可达90天! |
补充医疗保险产品推荐二:合众附加健乐补充住院医疗保险
提供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实际报销医疗费用*90%,住院前后门急诊费用保险金,实际门急诊费用*50%,责任的延续,投保年龄在16周岁——55周岁
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等待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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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投保本附加合同或非连续投保本附加合同时,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起 90 天内发生疾病,由此而导致的住院(见释义 6.4)治疗和住院前后的门急诊治疗,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
实际医疗费用*90% |
被保险人在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见释义 6.6)接受住院治疗,对于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并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在被保险人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报销后,我们将按上述费用余额的 90%给付保险金。 |
住院前后门急诊费用保险金 |
实际门急诊费用*50% |
被保险人在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治疗,对于被保险人在住院前后各30天内因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而实际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并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急诊费用,我们将按上述费用的 50%给付保险金。每个保单年度每份住院前后门急诊费用保险金的给付限额为人民币 300 元。 |
在给付上述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和住院前后门急诊费用保险金时,对于当地正在执行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自费药品(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费用需由个人部分或全部负担的药品)费用及自费诊疗项目(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中费用需由个人部分或全部负担的项目)费用,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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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的延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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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等待期后至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发生的住院医疗,其住院期间及住院后门急诊治疗延续至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后 30 天以内的,我们仍然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补偿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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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保险人可从其他途径(包括工作单位、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补偿,我们在本附加合同各项保险金的给付限额内根据各项保险金的约定范围,向被保险人给付获得补偿后的各项费用的余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