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生儿医保怎么办理?
深圳市新生儿应在出生3个月内由家长提供相关材料前往社保局办理新生儿医保。那么深圳新生儿医保怎么办理呢?需要什么材料?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呢?办理地点在哪里?
轻松保小编整理了关于深圳新生儿医保怎么办理?(图)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深圳新生儿医保办理条件
未入学入园或在市外定居,未满18周岁的深圳市户籍少年儿童。
二、深圳新生儿医保办理所需材料
1、《深圳市少年儿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
2、新生儿的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3、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如监护人是军人的,验军人的军官证且受理复印件及驻深部队证明;
4、验证明新生儿与监护人之间关系的有效证件;
5、参保人或监护人的银行存折原件且提供复印件;
6、出生证明及母亲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注:以上参保材料如是社区受理并初审后递交到社保机构的,可提供以上材料的复印件。
三、深圳新生儿医保办理流程
1、参保人向居住地社区、街道提交申报材料,由社区、街道受理申报材料并初审后报社保机构;
2、参保人向居住地的社保机构提交申报材料,由社保机构受理申报材料,即进入审核程序。
四、深圳新生儿医保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五、深圳新生儿医保办理地点及电话
户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窗口。
1、 市福田、罗湖、南山办公地址:福田分局:深圳市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3楼;
2、 罗湖分局:深圳市人民北路3092号物资大厦11楼;
3、 南山分局: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3032号(原南山法院),
4、 咨询电话:12333,投诉电话:83460096。
六、深圳市新生儿医保申报时限
1、新生儿入户日起1个月内申报的:缴费从出生月份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含19日)以前申报的,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后申报的,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的次月。
2、新生儿入户日起1个月后申报的: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含19日)以前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后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的次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的次月。
3、不在园不在校首次参保的深户少儿: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含19日)以前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后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的次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的次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