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湖北政府补助标准新增长;;;;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湖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工作安排出炉,主要内容具体涉及26大领域。比如,湖北省所有二级以上医院实现114预约挂号,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
补助标准提高
每人每年280元
今年,湖北省将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稳步提高保障水平。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6%以上,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9%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此前补助标准是每人每年240元)。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筹资机制。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保持在70%以上和75%左右,进一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新农合实际补偿比例不低于58%。适当提高门诊医疗保障待遇,新农合门诊统筹实际补偿比例提高到50%以上。
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10月底前招标确定承保商业保险机构、签订协议并全面启动实施补偿工作。继续开展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等22种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工作。
大力推进异地就医结算,逐步推开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13年年底湖北省所有的统筹地区要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基层医疗机构
新基本药物全覆盖
据介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由原国家卫生部颁布,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目录分为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三个部分,由原来的307种增加到520种,今年底前要覆盖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按比例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二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量和销售额达到40%-50%,其中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市)的二级医院达到50%左右;三级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达到25%-30%。
在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居民可享受到更多的中医药服务。今年将实现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6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
改革试点启动
10月1日正式启动第二批20个县(市)的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的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将第一批试点县(市)中未开展试点的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同步纳入综合改革试点范围。
继续推行便民惠民措施。所有二级以上医院实现114预约挂号,延长门诊时间,开展错峰服务和分时段诊疗。继续推广和完善农村居民健康“一卡通”,门诊病历“一本通”,同级医疗机构检验检测结果“一单通”。
今年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将要为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预留20%的床位,这是为了进一步开放医疗服务市场,减少对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所做出的努力和支持,最终期望能够力争今年湖北省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及诊疗量占比达到10%左右。与此同时,在今年,湖北省计划新增床位19000张并且湖北省三级医院达到100家以及推进医疗资源整合,在湖北省组建100个医疗联合体或医疗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