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单位医保现金报销流程及所需资料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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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医保负责人需要经常为职工办理现金报销,但是许多负责人并不清楚医疗保险现金报销所需的流程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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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每月10日至15日;12月20日至25日(节假日不顺延)
办理流程及资料:
1.单位医保负责人收集报销票据,到医疗审核科进行一次审核并加盖审核章
2.整理报销原始凭证,填写报销明细表、汇总表(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3.将报销单据和报销人的医疗IC卡,一并交基金财务科进行二次审核,正确后,加盖财务审核章
4.单人报销费用累计金额1000元以上的,必须由主管主任批准签字;5000元以上的,必须由主管主任签署意见后报主任批准签字后,方可冲卡报销
5.冲卡报销后,IC卡退还本单位;中心打印报销明细单,可做报销凭证
6.申请省财政厅拨款,到医保中心帐户后,逐笔拨到各单位财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