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流程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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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门诊报销制度从2012年4月份开始实施,不同于从前只有31种疾病可以门诊报销的制度,调整后的门诊保险制度规定所有医保范围内的病种都可以报销。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每月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20元(超过20元即可报销)。
但是具体怎么进行门诊报销呢?许多市民并不了解。以下是门诊报销的流程图:
需要提醒的是,在进行门诊报销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打印清单原件;
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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