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公积金提取贷款新办法本月开始实施
昨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今年襄阳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修订内容涉及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地产一级和二级交易市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等。新办法从本月开始实施。
【贷款新政一览】
门槛放宽
过去,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合法居留身份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才能申请贷款。
新办法新增了贷款对象,来襄创业就业的大学生也可申请贷款,并对其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者即可申请贷款。
额度收紧
以前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额度,不能超过借款人所购一手房总价款的70%(含70%);本次调整中,购买一套房仍然坚持这一规定,但增加了对购买第二套房、第三套房的规定,即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房总价款的40%(含40%);不得向全额付清所购住房总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最高金额此次也有调整。过去,仅规定了一种情形:申请人及配偶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金额为50万元。若申请人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也按照最高50万元的额度贷款。但今后,一方正常缴存的情况下,申请贷款的最高金额限定为35万元。
利率上调
为严格执行中央房地产调控政策,无论是在贷款额度还是利率方面,新办法都进行了调整。其中,购买第二套住房时,贷款利率上浮10%,即不低于同期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提取变化一览】
新修订的《襄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从多个方面支持中低收入家庭,为其提供最大限度的资金支持。
给予租房保障
新办法规定,无房职工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30%,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每年凭房屋租赁协议,及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在承租期内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当年房管部门公布的廉租住房租金的3倍。
给予生活保障
职工遇到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如职工本人或其直系血亲中有人患重大疾病或进行重大手术,在过去只能凭医疗发票,申请提取一次公积金。新政策规定,遇到上述情况,职工或其直系血亲(父母或子女),可以根据家庭需要,连续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个人负担部分的看病费用总额,且每次申请额度不超过3万元即可。
未成年子女可用父母公积金
为解决职工子女购房、职工在新工作地缴存年限不够等难题,新办法还作了以下规定,如未成年子女购房,可以提取父母账户的住房公积金;职工调出襄阳并在外地就业的,其住房公积金应转入工作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账户;职工和所在单位解除关系后公积金可以继续自己缴存。
二、三房提取加限
过去,职工购买二套房时,在不超过房价总额前提下,可提清本人账户余额。但新办法实施后,在同样的前提下,只能提取账户余额的50%,三套房不再予以提取。
设逾期次数警戒线
职工偿还公积金贷款期间,累计逾期次数达到15期及以上的,将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和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不可再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还贷方式更灵活】
以往,市民只能按月还贷,如果想提前还贷,必须一次性将房贷还清。这样的还贷方式给手头有余钱,但又不足以一次性还清全部房贷的市民带来很多不便。
今后,市民便可以“提前部分还贷”,即分几次偿还贷款,每一次还贷的金额不少于3万元,每个自然年度不超过3次。比起按月还款,这种方式可以减少贷款人的利息支出。
【设立黑名单制度】
今年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建立“黑名单”系统,有骗提公积金行为的将被“拉黑”。采取欺骗手段提取本人或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该中心将责令其限期退回所提款项,5年内不得享受任何公积金提取、贷款等政策,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