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新政规定公积金贷款买房第二套房首付40%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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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房价的持续性升高,公积金贷款买房成为了目前人们买房的主要途径,相应的相关国家政策也在不断的更迭。近日,为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吉安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吉安市政府办发布《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对房价管控、住宅项目建设、用地供应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公积金贷款买房第二套房可首付40%。
《意见》中指出,物价、房管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商品住宅和车库车位价格的监管,对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宅项目,严格执行商品住宅(含车库车位)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利率上浮10%,暂停对本市范围内已有2套住房或使用了2次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进一步降低非住宅商品房交易和经营成本,鼓励企业或个人购买非住宅商品房,对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的业主,凭产权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给予户籍入户、子女就近入学等政策支持;此外,还将二手房纳入统一的市场监测监管和调控范围,积极推进二手房交易网签备案和资金托管制度,对交易合同网签价格以及限贷等从严管控。
此外,除了对住房公积金信贷、房价等购房政策进行了调整外,在住房租赁方面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重点促进相关政策落地,增加住房租赁房源,鼓励住房租赁企业发展租赁地产;支持和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成立住房租赁企业或增加住房租赁业务注册经营,开展房屋租赁代理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经营等业务;建立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和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住房租赁信息发布和查询,促进租赁便利化。
文章关键词:
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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