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什么时候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我们都会进行缴纳公积金,但是很多时候,并不知道怎么用,有的只知道用于购房贷款,这个用处相对来讲师表局限的,其实现在公积金有很多用途,我们来看看下面的介绍:
提取自己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房屋所有权的自住性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者快到达离休、退休的年龄时。
(3)已经完全的丧失了劳动的能力,并且已经与所在的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时。
(4)户口已经迁出了本市或出境定居。
(5)非本市的职工调离本市时。
(6)职工在偿还购房贷款的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储存余额来抵冲。
其中(2)、(3)、(4)、(5)的情形,职工在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时,应该以销户的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是为职工私人所有的。
另外,职工已经死亡或者被宣告已经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是可以提取已经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也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证明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2、回迁、扩面住房的,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4、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5、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
6、租赁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
7、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9、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0、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籍证明
11、享受城镇较低生活保障的,提供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
12、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户籍证明注销或国(境外)外定居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
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1、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开具转帐支票,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给售房单位.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当地公积金核心进行办理,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携带相关的资料。情况不同需要携带的资料也不同,只有资料审核通过才可以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