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将有所提高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得知,重庆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将有所提高,这个消息一经发出,相信给我们的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带来帮助。
据介绍,近年来,重庆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大幅增长,一方面来自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不断深入地固基扩面,另一方面来自于社会对住房公积金认识的提高。截至2011年11月底,重庆市已有2.3万多家单位近200万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数和人数较年初分别增长了11%和12%。
根据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在岗职工人数计算,重庆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达已达80%。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有关规定,现就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我市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规范后的津贴补贴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艰苦边远津贴、特殊岗位津贴,1993年工资改革时随工资发放的保留津补贴、老粮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
二、我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包括薪级工资、岗位工资、艰苦边远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1993年工资改革时随工资发放的保留津补贴、老粮贴,由同级政府人力社保和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暂未实施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待实施绩效工资后,从2010年1月起按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
三、住房公积金计提比例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补充通知》(渝府发〔2007〕135号)规定的7%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承办机构】: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办结时限】:立等即办
【办理事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
【咨询电话】:023-12329
【相关业务】:重庆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流程、重庆市公积金缴存标准
办理条件:
1、按照国家及重庆市政策规定的缴存企业;
2、机关事业单位。
办理资料: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书面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持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书面申请材料一份到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
调整规定:按照国家及重庆市政策规定的缴存企业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5%到12%之间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机关事业单位按照渝府发[2011]112号文件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为12%。
受理地点:
主城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
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相关问题: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要多久才能调整一次呀?
【回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重庆市统一规定,缴存企业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5%到12%之间选择缴存比例。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何调整?
【回复】:单位持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书面申请材料一份到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按照国家及重庆市政策规定的缴存企业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5%到12%之间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机关事业单位按照渝府发[2011]112号文件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为12%。
三、单位如何调整自己要交公积金缴存的比例?重庆市是全部公积金缴费比例都一样吗?
【回复】:重庆市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是不相同的,按照国家及重庆市政策规定的缴存企业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5%到12%之间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机关事业单位按照渝府发[2011]112号文件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