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洛阳公积金贷款执行新利率
从今天起洛阳公积金贷款将执行新的利率,自今年3月起,我市的住房公积贷款利率下调了几个百分点,5年期的贷款利率降低了。5年期的贷款利率也降低了不少。
央行近日决定:自2015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2倍调整为1.3倍;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这是央行自2014年11月22日以来,再次下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以此为例,贷款利率调整后,职工每月还款额度从1967.76元降为1909.66元,减少了58.1元。同时,贷款总利息从30.8万元降至28.7万元,减少了2万多元。
根据央行的相关规定,对于3月1日前已经办理的公积金贷款业务,按原利率执行(即5年期以下的贷款利率为3.75%,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4.25%),2016年1月1日起按照新调整的贷款利率执行;3月1日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业务按照新利率执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住建部有关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5年期以下(含5年)贷款,利率由2011年年初的3.75%调整为4.45%;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由4.3%调整为4.9%。利率调整后,贷款人的月还款额度有不同程度的增加。以办理20年30万元的贷款为例,以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下同),利率调整之前,月供为1865.71元;利率调整之后,月供为1963.33元,增加了97.62元。
该负责人提醒,借款人在今年1月份还款时,因利率上调使还款额增加,借款人要根据自己的借款金额及年限,提前在扣款账户(银行还款卡)里存入贷款利率上调后的差额,以免因还款账户金额不足造成逾期,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影响。
据计算,利率调整后,月供增加最少的为10年20万元的贷款,调整前为2053.54元,调整后为2111.55元,增加了58.01元;月供增加最多的为30年40万元的贷款,调整前为1979.49元,调整后为2122.91元,增加了143.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