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年限及利率
太原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年限及利率太原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年限及利率
太原公积金贷款额度
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其中:
(一)按贷款范围:
1、购房类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的80%。
2、装修类贷款。70平米以下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20万元;70平米(含70平米)至120平米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30万元;120平米(含120平米)以上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40万元。
3、商转公类贷款。贷款额度在不得超过原商业银行贷款额度及购房合同总价80%的前提下,可在商业贷款剩余本金的基础上追加5万元装修贷款。
4、拆迁房类贷款。若拆迁面积不小于新安置住房面积20%时,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应缴房款;若拆迁面积小于新安置住房面积的20%,贷款额度≤应缴房款-(新安置住房面积的20%-拆迁面积)*平米单价,(平米单价=应缴房款/新安置住房面积)
(二)按担保方式:
1、以《房屋所有权证》抵押为保证方式的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的70%。
2、以质押担保为保证方式的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质押权利凭证票面价值的90%。
3、以自然人联保加住房公积金质押为保证方式的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质押住房公积金的2倍。
太原公积金贷款年限
贷款年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原则上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超过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
贷款年限经中心认可后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贷款审核人员要根据借款人身份情况、工作收入情况、健康状况等综合评估后,确定是否予以延长),但仍执行最长年限不超过30年的政策。
太原公积金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水平执行。
贷款期限为1年的,按合同利率标准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若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执行相应期限档次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