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是什么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8-03-08 |
阅读次数:3552
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是什么(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本市户口的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七)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九)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十)租赁自住住房的。
文章关键词:
公积金
上一篇: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下一篇:北京市住房公积金封存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