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湖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逐渐放宽,取消首次租房提取公积金需缴纳12个月的限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即可办理租房提取,每年可申请提取1次。湖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呢?提取的过程中有哪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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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2.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3.无房户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
4.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6.离(退)休的;
7.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①户口迁出本市;
②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
③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
④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⑤原单位改制、破产、注销,且未再就业;
⑥连续失业2年(含)以上。
⑦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⑧职工符合本管理办法第三条1、2、3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职工符合哪些条件住房公积金不予提取
1.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依规冻结、限制的;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住两用房及偿还其贷款本息的;
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别墅及偿还其贷款本息的;
4.职工已因购买自住房提取过2次(含)以上住房公积金,再次因购买自住房提取的;
5.以赠与、继承、分割、合并、交换等非购买方式取得自住房所有权的;
6.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贷款期间有逾期贷款未归还的;
7.非工作或非夫妻两地分居原因在外省非户籍所在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及偿还其自住房贷款本息的;
8.职工在12个月内因同类提取条件已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重大疾病提取除外);
9.以配偶名义在婚前(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10因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其自住房按揭贷款额超出购房总价款(以契税完税凭证所核定的计税金额为准)的。
湖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材料
1.缴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4.离休、退休的,应提供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离、退休证明;
5.出境定居的,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和出境定居证明;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及失业证明;
7.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户籍注销)证明、被宣告死亡证明或被宣告失踪证明以及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2年以上未再就业的,应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及失业证明。
10.遇到自然灾害和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应提供由单位社区(街道)出具的证明(审核时实地勘察)或医院出具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支付证明。
湖南住房公积金提流程
1.管理中心对缴存人提交的证明资料要认真审核和鉴别,申请审批表要填写完整、准确,鉴章齐全、清晰。
2.居民身份证可通过公安部门公民信息系统核实;
3.购房合同(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证等可通过房地产部门信息系统核实;
4.个人信用和银行住房贷款应通过人民银行信用信息系统核实;
5.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申请,还应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核实。
湖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为方便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非销户提取时,提取证明资料经核实属实,可免支缴存人单位审核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