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推出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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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原则性通过了异地购房贷款政策。据了解,该政策有望今年6月份施行。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景忠说,有不少职工反映,虽然在泰州上班,但想在老家买房,无法享受公积金贷款。经调查,这样的人群有两类:一是准备为在外地上学、工作的子女购房的;二是家不在泰州,想回原住城市购房的。
但景忠提醒,在泰州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如想在外地购房,必须有本地房产抵押和个人担保,其他手续与在本地购房申请公积金手续一样。
据了解,如实行该政策,预计每年新增贷款额1500万左右,对全市公积金资金使用没有明显影响。此外,公积金管理部门将会对职工购房和贷款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管,防止“一房两贷”现象。
如何提取公积金
职工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职工因购买二手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