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工伤新规能否啃下“硬骨头”
试问,全国哪个行业职工人数最多?
试问,全国哪个行业职工工伤纠纷最集中?
答曰:应该说都在建筑行业当中。据人社部统计,全国建筑业目前从业人员近4500万人,其中80%是农民工。由于农民工的劳动关系普遍不规范,因此出现工伤事故后,赔付纠纷就分外复杂。
为了破解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出险的赔付难题,人社部会同住建部、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这份《意见》被媒体解读为“建筑业工伤保险新规”。这份“新规”的最大亮点是:今后按建设项目参保和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意见规定,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用工特别是农民工,可以按建设项目方式参保,并可在各项社保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
更简明扼要地说,就是企业要参加建设投标,必须先将职工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出来。对未提交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证明、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以前,由于未将工伤保险费用明确列为建筑施工企业不可竞争费用,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企业为控制成本,往往采取牺牲工人权益保障,放弃参加工伤保险。从今以后,这种只顾省钱不顾职工生死的做法,将得到有力矫正。
但是,细读“新规”,人们仍然有两个疑虑需要解答:
一是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因安全生产事故所造成的工伤,用人单位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查事故现场,并在一个月内为工伤员工申报工伤。但相关规定却没有说用人单位没有在一个月内为员工申报工伤会承担什么样的惩罚。虽然《意见》提到了维权民工在自己申报工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但这条规定仍然显得过于软化与模糊,对“工伤拒赔”的涉事单位不具备足够的约束力。
二是建筑领域农民工工伤维权难,最根本的问题还是用工不规范,一旦出险,工伤认定需要拿出劳动合同,而农民工往往维权意识薄弱,拿不出规范的合同,以至于出了事故,认定劳动关系就得费一番周折。当前的不少工程,名义是分包,其实是层层转包,最终落到无资格的包工头手里。在这种“包工头”唱主角的情势下,农民工的权益依然无法及时得到维护。而仅凭“新规”之力,显然无法根治这个老大难问题。
不管怎么说,四部门为解决这个维权难题开出了新药方,历时一年制定的这一“新规”将覆盖大部分施工企业,可以预计,此举将为数以千万计的建筑业职工带来福音。
针对上述两大维权难题,除了需要有关部门在立法上加大企业主“工伤违法”的惩处力度,还需要细化行业劳动合同管理。对于违规转包的企业,也应当纳入黑名单,对于故意为难农民工朋友,刻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包工头”,则应以违反《劳动法》论处
。“徒法无以自行”,法律的威严在于执行力。我们希望“新规”能够在基层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我们更期待法律之剑成为劳动者的最坚固的后盾,使全体职工都得到法律的庇护。我们相信:只要法律之剑足够锋利,任何“硬骨头”都挡不住正义的锋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