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没缴足工伤保险 职工每月少拿1500元补贴
3年了,黄福华的维权之路还没走完。
2011年,48岁的黄福华在永康鑫宝工贸公司打工时,查出了矽肺。之后,开始了漫长的维权之路。
2012年,“开胸验肺第一人”张海超也加入维权,免费担任他的代理人。
日前,张海超第8次来到永康,他和黄福华一起走上法庭,要求企业补足1500多元每月的伤残津贴差额。张海超说,很多企业都是按照最低标准给员工办工伤保险。导致员工出了工伤后,拿不到应得的工伤赔偿。
而针对企业少交工伤保险的情况,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导致职工维权变得困难。这次永康之行,张海超不仅想帮黄福华拿回应得的伤残津贴,还要让更多人知道这个法律盲点。
一场官司
企业按最低档交工伤保险
职工伤残津贴每月少拿1500元
日前,坐在原告席上,黄福华有点无精打采。
尘肺病人呼吸不畅,容易累。在庭审中,黄福华一度趴在座位上休息起来。
经过职业病诊断、工伤认定、伤残鉴定,3年后,黄福华的维权之路终于走到了最后一步—企业赔偿。
由于没有办理好代理人手续,张海超这次坐到了旁观席。黄福华的律师张士谦宣读了诉讼请求。
他们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车费等10多万元。另外,还要求企业支付伤残津贴差额1531.45元/月,支付日期从2013年7月算起。
黄福华认为,在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按照最低档,核算后为1941元/月给他缴纳工伤保险。而他的实际收入为3892元/月。
由于用人单位少交了社保,现在他只能拿到每月1600多元的伤残津贴。而按照足额计算,他能拿到每月3100多元。这中间的差额,需要企业补足。
然而,在庭审中,被告并没有直接回应这个问题,反而釜底抽薪,拿出了一张有黄福华签字和指印的承诺书。承诺书中写道,黄福华根据工伤保险领取伤残津贴后,不再追究企业的任何责任。
在庭上,黄福华否认了这份承诺书,并提出申请笔迹和指纹司法鉴定。这次庭审,以出人意料的方式休庭。
法律空白
企业少交工伤保险
金华只有市区规定企业要担责
虽然将用人单位告上了法庭,张海超和张士谦并没有胜诉把握。
律师说,用人单位少交工伤保险导致职工拿不到应得的伤残津贴,然而针对企业的这种行为,《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都没有具体规定,使得这种权利救济成为劳动保障维权的法律难题。
有些省(市)注意到了其中的不足。“比如北京、河南、广东等部分省(市),这方面有明确规定。”由于用人单位少交工伤保险费导致职工保险待遇降低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并支付差额。”
目前,浙江方面还没有类似明确规定。2006年,金华市正式实施的“关于印发《金华市区贯彻执行〈工商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四十条明确规定责任归用人单位。
但是,这个《通知》是针对金华市区的,对永康并不能直接适用。
所以,在庭审中,张士谦做了一个小动作。在引述《通知》时,将“金华市区”中的“区”字省去不念。
社保部门
人手少
企业“缺保”监管难度大
社保包括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2011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后,规定企业应为职工办理“五险”。
“对企业来说,它们很乐意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因为可以为企业降低用工风险。”永康小小鱼劳工服务部负责人黄才根说。小小鱼劳工服务部是永武缙知名的社会团体,致力于帮助职工维权。“我们发现,为了节约开支,企业少交工伤保险的情况很普遍。”
黄才根说,今年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社保补差:“为职工普及《社保法》,鼓励他们积极参保。同时,倡导企业为员工如实参保。”
然而,目前社保部门对企业的监管,却一直处于被动状态。
永康社保办主任李子华说,永康一共有7000多家企业,员工流动性又大,他们一共才17名员工,且大多在社保大厅办理业务。要主动去调查企业有没有按规定缴纳社保,很不实际。
“但是,如果有职工反映,企业没有给他交社保。经查实,社保处一定会处理,责令企业在限期内补缴。”如果职工发现企业给他少交了社保,则可以去劳动部门反映。
你的社保有没有缴足
职工如何查询自己的社保缴纳情况呢?李子华说,有两个方式可以查询:“可以去所在企业查询社保缴纳情况,或者带上身份证到社保经办机构查询。”
怎么判断企业是否如实为你缴纳社保了呢?
以永康为例,根据《永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实施办法》,“缴费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确定,当年新成立缴费单位的职工或缴费单位当年新增的职工,其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第一个月工资确定。”
比如你是工作了3年的老员工,经查询,你某个险种的个人缴纳基数为4000,那就是说企业是按照你4000元每月的月工资标准给你缴纳社保的。如果你去年的月平均工资高于4000元,说明企业就给你少交了。
不过,这只是对大部分人适用。如果你的工资太低或太高,情况又不一样。根据《办法》,如果你的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 %的,按60%确定,高于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的,按照300%确定。”
根据浙江省统计局统计,2012年我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含私营经济单位的全社会单位)为40087元, 月平均工资约为3340元左右。参照这个数字,不管你工资多低,你个人缴纳的基数最低不能低于2004元。同样,不管你工资多高,最高也不会高于100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