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否仅仅工伤保险可保?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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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份至2月份,山东德州市民服务热线12345信息平台接到工伤诉求咨询多达30多件,不少市民对于在工作中受伤后的赔偿感到苦恼和不满,也有对于工伤保险的各种疑问。
针对“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该如何进行认定和补偿”的问题,德州市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障科工作人员给予了确切的答复: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向统筹地区的人社行政部门提起工伤认定的申请。如果用人单位一个月内,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申请,受伤害职工或近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统筹地区的人社行政部门提起工伤认定申请。
“我丈夫是2012年10月份认定工伤的,到现在为止单位已经交了治病的钱和补偿金。因为伤在腿上,虽然生活能自理,但是没办法工作挣钱。”一名建筑工地工伤受害者家属告诉记者。据了解,伤者与该建筑工伤公司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受伤后因丧失工作能力也失去了收入来源,目前两人的生活十分困难。
除了工伤保险,是否还有其他的途径可以为意外工伤进行经济补偿呢?记者咨询了新一站保险网保险专家吴女士,“工伤保险属于社保,是公司必须要为员工缴纳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身都可以通过购买商业保险产品来进一步地规避风险,增加保障。时下不少企业都选择为员工额外购买团体意外险或者综合意外险产品,以期能在关键时刻帮助企业分摊风险。比如,平台上用户购买较多的阳光金盾企业员工综合保障计划,除意外伤害,意外医疗等常见的意外险保障项目以外,还有工伤、职业病、误工费、住院津贴等针对企业员工制定的专项保障。”
“我们每年都会为员工购买一年期团体意外险。这类保险价格不高,但是能够给员工多一重保障,企业也多能一份安心。”南京某科技企业的人力资源负责人余小姐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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