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因工中暑算工伤;未达伤残等级可报销住院费用
7月20日讯:7月19日,传说中的三伏天刚好上演一周,上蒸下煮模式中,四川南部各地已经在数日前冲破了 35℃大关。今年夏天,我们撞到了“加长版”的中伏,三伏共计40天。
“烧烤模式下露天作业,你准备好孜然了吗?”网友们闷热中的打趣不失川人幽默。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在35℃以上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应享受高温津贴。
7月19日,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了解到,中暑被纳入职业病范围,如果因工中暑,可以向卫生部门申请认定为职业病。一旦被认定为职业病,人社部门将会为其认定为工伤。
40℃以上
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37℃-40℃
最高温的3小时不得室外露天作业,且全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
35℃-37℃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高温津贴怎么发?
高温作业 每天补贴8至12元
7月19日午后,烧烤模式下的成都,环卫工人程宏英正在清理道路两边的垃圾。程宏英着长衣长裤,还用头巾包裹半张脸,“不这么穿,晒得更恼火。”她说,为了不晒伤脱皮,只有多出汗。当记者问其对高温津贴的了解时,程宏英说不出所以然,更不了解“高温工时规定”。
根据2012年6月新版《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在2012年,四川省将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要求各市(州)可在上述标准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具体的高温津贴标准。以乐山市为例,今年该市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井研县、峨眉山市、夹江县执行每人每天10元,金口河区、沐川县、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每人每天8元。
实物算不算津贴?
冰糖绿豆 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7月17日,成都市民杨女士把一箱金银花饮品和5盒藿香正气液搬回家,这是她所在单位提供给员工的夏季“清凉福利”。
同一天,杨女士的老公彭先生的工资卡上收到900元,这笔钱是单位发给彭先生的“高温补助”。
“为何我们两个单位发的高温补贴差别这么大?”杨女士不解。
据记者了解,单位发给清凉饮品等作“贴心福利”可以,但冒抵高温津贴却不行,因为办法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也就是说,单位发放的冰糖绿豆,只能算作一般福利,不能折算为高温津贴。
交警可不可以领?
适用范围 未明确包含公务员
和程宏英一样,交警小雷7月19日也在室外对抗炎热。对于“领到过高温津贴没?”的提问,他一头雾水。首先,小雷从来没搞清楚自己是否领到过高温津贴,“每人每天8元到12元的话,金额不大,很难理得清楚。”另外,小雷甚至并不确定,他是否应该享受这项政策。
其实,对于高温津贴的适用范围,办法有明确规定: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办法并没有明确把小雷这类公务员队伍罗列其中。
记者从多个信源了解到,落实该政策的主体单位更多集中在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较少。尤其是党政机关,国家对公务员工资、津贴有明确的规定,各级地方政府不能随意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
气温门槛谁掌握?
气温认定 单位不能靠“肉测”
35℃是发放高温津贴的“门槛”,那么测量这道门槛由谁掌尺?四川省劳动监察大队给了答案:单位不能考“肉测”作为发放高温津贴的依据,气象台站的数据才权威。
在一份关于我省调整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里,记者注意到对“高温标准”的界定:高温天气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气温以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为准。
知道一下
高温作业中暑被纳入职业病目录
除了通过高温津贴强化对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的保护外,还有别的保护措施吗?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9日,省人社厅工伤处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暑被纳入了职业病目录,如果因工作关系中暑,可以向卫生部门申请认定为职业病。一旦被认定为职业病,人社部门将会为其认定为工伤,再进行伤残等级评定,确定让其享受工伤待遇。
当然,如果中暑未达到伤残等级的评定标准,可以为其报销住院费用。很明显,这为冶金钢铁、工业铸造、酿造、环卫、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的劳动者提供了更多一份保障。然而记者调查了解到,因工作中暑在及时救治后,引起特别严重后果的情况并不多,因此绝大多数劳动者并没有为此去申请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