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建筑业工伤保险成为工伤保险重点工作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8-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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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近日在24个镇区集中开展了工伤宣传活动。记者在活动中获悉,按人社部要求,中山市今年将把建筑业工伤保险作为工伤保险的一项重点工作,切实维护建筑业职工的工伤保障权益。
中山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负责人宗莹介绍称,建筑工地工人从事的行业工伤风险高,又是农民工集中的行业,一旦发生危险,对农民工的伤害比较大。按照人社部要求,建筑施工企业要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以往建筑工地存在一些不固定的工人,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现在则要求按项目来参加工伤保险。
如果建筑工人所在建设单位不参保呢?宗莹解释称,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保证工地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若不落实,住建部门将不核发施工许可证。
据悉,按人社部的要求,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保险,可按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具体费率由各地区人社保障部门合理确定。
在活动中,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称,今年6月,中山市完成了工伤保险伤残津贴调整,调整后中山市人均伤残津贴增加306.93元/月,并按2010元/月的标准保底发放。
一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各统筹地区人社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本地区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具体标准,并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报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可根据统筹地区经济产业结构变动、工伤保险费使用等情况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