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农民工工作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来帮忙
工伤保险覆盖率低、工伤认定调查取证难、工伤待遇落实难……长期以来,这些存在于建筑业的问题让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流血又流泪”,陷入“伤不起”的境地。而在江苏省南通市推行的一项举措——建筑业工伤保险按项目参保缴费——让这些问题迎刃而解。
建筑业是工伤风险较高的行业。从事这一行业的大多为农民工。据统计,建筑施工事故的90%以上为职业伤害。南通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一直以来,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采用用人单位实名制的参保方式,但建筑企业施工人员流动性大、工种多、用工时间不一致,按用人单位参保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求。“比如,企业给建筑工人上了保险,可工人没多久就走了,断保了,怎么办?”这些问题导致工伤保险在建筑业推行困难重重。
针对这一建筑业普遍存在的困局,南通市对工伤保险实名制参保制度进行改进,推出建筑企业建筑项目参保方式,即用人单位若不能实名参保,可以选择按项目参保缴费的办法。该市明确,按项目参保的缴费标准为:市政工程为总造价的0.06%,房屋建筑工程为总造价的0.12%,拆除工程按照拆除面积每平方米1元缴费。在每个建设项目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将工伤保险经办部门的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必备条件之一,保证所有在本地注册或外地注册的建筑企业在南通行政区域内施工时,都要为其使用的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开通工伤职工绿色通道,工伤认定即来即办,劳动能力鉴定程序规范,严格兑现工伤赔付,确保每一位工伤职工都能够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目前,南通市建筑业30多万农民工已经全部纳入保障范围,近3年来,仅市区以项目形式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就有791个、项目1954个。
在南通一家建筑公司从事制模工作的四川籍农民工吴文龙,施工中从高空坠落,导致脊椎、腰椎部分骨折。由于公司按项目参加了工伤保险,吴文龙很快被认定为工伤,由工伤保险机构发放工伤待遇,这让他在伤痛之余感到十分庆幸。
去年12月2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对于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可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有关人士认为,南通的这一做法为破解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难题提供了借鉴。
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由于职业危害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任何人都不能完全避免职业伤害。因此工伤保险作为抗御职业危害的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任何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遭受职业疾病,都应毫无例外地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也就是说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劳动权受到影响、损害甚至被剥夺了。因此工伤保险是基于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他社会保险是基于对职工生活困难的帮助和补偿责任而设立的。统一专属工伤保险方案与社保完全对接,补充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