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工伤待遇申请的问题解答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8-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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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上海用人单位必须及时给员工参保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但是上海工伤职员如需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必须满足相关条件及提供必备资料。
【上海工伤待遇申请问题解答】
一、我有一个亲戚,在上海上班2年,上班不幸遭遇工伤事故,现已经被确认为工伤,应该如何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答: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上海社保中心或分局提出申请提出申请即可,只要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即可申领。
二、我们单位在上海,单位一同事打算申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在上海申领一次性补助金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在上海申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提供基本资料外,还需分情况提供不同资料:
①5-6级工伤职工:书面情况说明及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材料如辞职报告等;
②7-10级工伤职工:书面情况说明及本人或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证明材料(如辞职报告、退工单等);
③45周岁以上5-10级女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书面情况说明。
三、在上海申领工伤保险待遇需提供哪些资料?本人工伤九级。
答:在上海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需提供《工伤认定书》/《确认意见书》、《鉴定结论书》、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劳动能力鉴定费支付凭证、工伤医疗费用凭证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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