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工伤保险:不能再回到老路上
12月23日至25日,全国政协社法委结束在湖南的调研后赴湖北省武汉市继续就“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进行监督性调研,调研组成员由部分来自北京和湖北省当地的全国政协委员组成,邀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等单位有关同志参加。调研组听取了湖北省及武汉市有关部门的情况介绍,并深入到中建三局和山河建筑两家建筑企业的项目现场实地调研,与企业管理人员和工人们座谈交流。
为贯彻落实国家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以下简称“103号文件”),今年2月,湖北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安监局、省总工会、省地税局共同成立湖北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领导小组,联合转发103号文件,启动全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计划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全覆盖。湖北省对待此项工作领导重视,纳入考核,举措有力,积极推进,获得调研组成员一致好评。同时,调研组也了解到一些情况,如有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对103号文件还有理解不到位的地方,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还有待提高;一些企业对工伤保险认识不足、参保积极性不高,宁可选择商业保险也不愿参加工伤保险等等。对此,调研组充分发挥民主监督职能,及时指出当地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鼓励进一步完善措施,创造更好的经验。
调研过程中,调研组组长、全国政协社法委驻会副主任吕忠梅反复强调,103号文件是针对建筑业特殊情况和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对现行社会保险法进行的补充完善,是一种政策再设计,具有突破性的意义。各地在推进这项工作中,要准确理解和把握103号文件的精神实质、特点和措施,不要再回到过去的老路上;要加强对工伤保险的宣传力度;要优化流程,提高工伤保险的服务质量和效率,用服务赢得企业和职工的信赖。
吕忠梅还谈到,监督性调研是全国政协探索开展民主监督的新形式,此次全国政协社法委在湖南和湖北两省进行的“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监督性调研,重点是监督103号文件落实的过程,赋监督于协商和工作开展之中,共同面对问题,形成共识,找到解决方案,让保障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的制度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