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伤保险待遇
不同地区工伤保险支付标准会是不同,每个地区支付标准都是根据当时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那么湖南省的工伤保险待遇如何呢?
轻松保小编整理了关于湖南省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工伤保险支付标准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
8、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9、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0、工伤认定调查和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11、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费用。
工伤保险不予支付标准
1、应当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2、境外治疗费用;
3、不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
4、依法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工伤申请需提供哪些材料
1、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明;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或者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证明;
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6、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证明;因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提出因工死亡认定申请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文书;
7、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9、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还应当提交用人单位的设立登记或者设立批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