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伤鉴定怎么办理?
在申请工伤保险赔偿之前,受伤职工应该先进行工伤鉴定,单位会根据工伤鉴定后的等级依法赔偿。那么河北省工伤鉴定应该怎么办理呢?
轻松保小编整理了关于河北省工伤鉴定怎么办理?办理流程、材料介绍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工伤鉴定办理所需条件
1、用人单位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2、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工伤认定决定时限中止。
工伤鉴定办理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初次就诊医院诊断证明、医疗机构抢救记录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
4、交通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5、其他伤害提供公安、法院相关证明;
6、旧伤复发的转业、复员军人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相关证明、诊断证明;
7、其他特殊情形,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工伤鉴定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工伤)保险处提出认定申请。
2、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送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初审责任人依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初审,并出具受理或不受理通知书;初审材料不完备的,应当场或在5日内下达补正通知书,限期补正。
3、自出具受理通知书之日起, 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或不予认定的决定。
4、《认定工伤决定书》(载明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义务)于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分别送达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工伤鉴定办理地址及电话
1、联系电话: 0311-88616155
2、地 址: 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118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3、办结时限: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之日60日内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