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省建筑企业必须缴纳工伤保险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安监局和省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2017年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为切实维护建筑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工伤权益:2014年底,人社部、住建部等四部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创新参保政策,明确了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方式,解决了由于建筑业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用工管理不规范难以参保的难题。2015年,人社部制定了建筑业“同舟计划”,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建筑业从业人员全部参加工伤保险。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四部委意见,积极推进“同舟计划”的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6年,全省新开工项目4260个,其中,4080个按项目参加了工伤保险,新建项目参保率为95.77%;全省在建项目2720个,其中,2200个按项目参加了工伤保险,在建项目参保率为80.88%。我省建筑业从业人员约253万人,85%以上是农民工。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是一种制度创新,是实现建筑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全覆盖的有力举措,是维护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实际行动。
2017年,是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完成“同舟计划”的收官之年。为了进一步巩固成果、建立多部门联动长效参保机制,保障建筑业职工特别农民工的工伤权益。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制定了2017年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措施、细化要求,就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作出专门安排。《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即2017年全部建筑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建立按项目参保和优先办理工伤保险的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按项目参保的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
2017年山东省建筑企业必须缴纳工伤保险--《方案》制定了五项具体措施:
1、全面落实部门职责发挥职能优势,加强源头把关,完善制度措施,将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不予办理安全报监手续,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2、完善统计报告制度各市按月报送按项目参保情况。
3、建立信息共享和公开制度加强信息交换,畅通交流渠道,实现信息共享。同时,要求人社和住建部门在各自官网公布项目审批、开工、参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4、联合开展宣传培训重点培训建筑项目总承包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建设单位有关负责人,提高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