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温工作中暑可享受工伤待遇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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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湖南省内正普遍经受高温天气考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特别要求,高温工作环境中中暑的工作人员,可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在中暑员工治疗期间需支付工资和有关补贴。
今年入夏以来,湖南省曾连续遭遇数轮强降雨。6月下旬,当地罕见的凉爽天气还是社会讨论的热点话题。但从6月30日开始,晴热高温天气迅速蔓延,长沙市内最高温度已逼近40摄氏度。湖南省劳动保障部门因此要求,用人单位应向在高温环境中工作的人员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并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 记者了解到,在高温、高湿场所工作时中暑的,可算工伤处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绍,长时间在高温环境中作业中暑,且经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劳动者,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此外,防暑降温费也被要求足额按时发放到劳动者手中。湖南省内用人单位被要求在7月、8月、9月,每月给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发放160元高温津贴。且高温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也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降低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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