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尘肺截瘫职工住院报销标准提高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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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北京市人社局公布了“关于调整北京市工伤尘肺、截瘫职工定额付费标准的通知”,自7月1日起,本市提高工伤尘肺、截瘫职工的定额付费标准。工伤尘肺职工住院定额付费标准增至为122.4元/床/日。
市人社局表示,此次的调整标准包括三方面,即工伤尘肺职工住院定额付费标准由102元/床/日调整为122.4元/床/日;工伤尘肺职工家庭病床定额付费标准由27.6元/床/日调整为33.1元/床/日;工伤截瘫职工住院定额标准由5670元/床/月调整为6804元/床/月。
据介绍,此次调整的范围为已实行定额付费管理的工伤医疗机构。
据介绍,本市这次定额付费标准调整涉及受惠的工伤职工,预计在1600人左右。工伤职工就医时,持工伤证等有效证件可以到全市80家工伤医疗机构任何一家就医,基本可以满足工伤职工的就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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