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替同事加班过程中受伤难认定工伤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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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王女士来到石景山区古城司法所咨询,她丈夫吴某下班后替需要加班的李某给树木洒水,期间不慎从洒水车上摔下,受伤导致死亡,其死亡可否认定为工伤?
司法所工作人员指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要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三个要件。其中,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指法律规定的或者单位依法要求职工应当工作的时间和场所;工作原因是指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发生伤害。本案中,首先,吴某受伤当日已经下班,其未经单位同意,主动替换需要加班的同事工作既非其本职工作也非单位安排的临时工作,故其不符合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规定。其次,单位员工都有自己相对固定的工作岗位,员工更换工作岗位时,要事先经过单位同意,即使是遇到紧急情况,也要事后通知单位,而吴某系擅自换岗。综上可知,吴某受伤致死很难认定工伤,但基于公平原则,王女士可要求作为受益方的单位承担部分补偿责任。
文章关键词:
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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