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暑认定工伤不需要鉴定职业病
中暑认定工伤 不再需要鉴定职业病
7月12日凌晨1时30分,在市区某工厂上夜班的刘女士,突然感到身体强烈不适,被送至医院诊治,医生诊断刘女士属于中暑。无独有偶,当天下午3时,陈先生在户外清洗搅拌车时突然晕倒在地,工友们急忙将其送进医院,医生的诊断结果同样是中暑。
在拿到医院诊断书后,刘女士和陈先生的所在单位,分别向市人社局工伤处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由于医生诊断明确,工伤保险处很快办妥了相关手续,由工伤基金按规定为刘女士和陈先生支付了治疗费用,治疗期间,刘女士和陈先生均享受各自所在单位的停工留薪待遇,按照全勤享受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
“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中暑的工伤认定手续已简化了很多。”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有关工作人员介绍,过去,中暑是划到职业病范畴,必须凭职业病鉴定机构开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伤部门提请工伤认定,工伤部门还要再调查核实。自从去年6月《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后,现在只要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证明其中暑,再提交劳动关系、工作期间中暑等证明材料就可以了。
申请者不多 政策知晓率有待提高
然而发现,在市人社局的档案中,至今只有刘女士和陈先生因在工作中中暑而申请了工伤。查询相关资料发现,7月12日的最高气温在35℃左右,而今夏高于35℃的天数不在少数,各家医院也时不时收治中暑市民和中暑工人,但为何极少有人因中暑而申报工伤呢?据了解,这与一线工人对相关政策的知晓率不高有着很大关系。
日前,对市区两处建筑工地的工人以及6名环卫工人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没有一人知道工作中中暑还能申请工伤。此外,工作中暑认定工伤的不多,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些单位没有给员工交工伤保险,而有些单位则因担心暴露安全生产事故而“私了”。“如果有工人在工作中中暑,都是工程队或者包工头出钱负责治疗,如果申报工伤,很可能因安全生产事故而被安监部门处罚。”市区南极北路一处工地的包工头坦言。
中暑后申请工伤须带齐材料
“工作中发生中暑后,当事人应该申报工伤而不是选择‘私了’,这样可以最大程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全额报销医药费,并享受全勤工资和福利等待遇。
据了解,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部分前往申报工伤者,因提交的材料不全而不得不回去补办。为此,工伤保险处工作人员提醒,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其中,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