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120万参保人收到社保权益记录单
原标题:120万参保人收到社保权益记录单 足不出户查信息
一纸社保“权益记录单”,简便了参保人:足不出户,社保缴费及待遇享受情况一目了然。继去年首次向烟台80万企业在职人员免费邮寄个人权益记录单之后,市社保中心今年再将40余万离退休退职人员纳入发放范围。薄薄一张权益记录单,省了参保人员许多麻烦,背后是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对基层数据一遍遍的查漏补缺。
权益记录单“送货”上门
上个月的一天,家住莱山区石沟屯的任善福收到了一封信,寄件人是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打开一看,老人乐了,信封里是自己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上面清楚地列明了自己2013年12月份养老金水平和2014年待调金额,“这下领退休金不再稀里糊涂,该领多少心里有数。”任善福告诉记者,他退休十多年了,第一次收到权益记录单。
“今年我市又上调了一次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我们就把这部分参保人员也纳入了个人权益记录单发放范围,让他们也清楚自己能拿到多少养老金,明白怎么计算。”市社保中心个人账户科负责人介绍,去年我市第一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邮寄工作,年内共邮寄80余万份。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是记录参保人员的个人基本情况、缴费情况、个人账户情况、养老金领取情况、医疗费用发生和支付情况以及工伤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情况的有效凭证。
此外,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在媒体上公布了咨询电话,参保人员收到权益记录单后有疑问的,可拨打咨询电话。“邮寄社保权益记录单,主要是为了满足参保人员的知情权,另外对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也起到一定的督促作用,发现企业少缴、不缴五险的,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维权。”该负责人表示,对相关医疗服务机构医疗支付情况也起到一定的监管作用。
信息采集须过“四道关”
百万余份社保权益记录单,方便了参保人员了解自己的参保信息,也给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增加不少工作量和风险防控压力。“数据信息是我们经办机构的核心资产,可以说管理数据就是管理社保基金,数据管理必须慎之又慎,分毫不差。”市社保中心副主任高腾波说,“一张薄薄的权益记录单,背后是经办人员一遍又一遍的数据核对,只有信息准确无误才能真正方便参保人员。”
市社保中心首先在全市范围开展了大规模的基层数据查漏补缺工作,并对参保缴费基础数据信息不全、不实、不准等问题进行详细排查整改。共查出1996年前缴费基数为空的在职人员记录4.5万多条、身份证号码为空或为15位需变更为18位的记录11.8万条,一一落实到各县市区经办机构,限期逐条整改到位。
为保障基础数据的安全性,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我市自2009年起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内部控制工作,对参保人员信息数据的录入审核及各关键环节加大了风险防控力度。“社保个人权益信息采集必须过初审、审核、复核、审批四道关,明确岗位职责,并在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中进行岗位权限设置,杜绝后台数据库直接录入、修改数据等问题。”高腾波介绍。
邮政部门签署保密协议
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单邮寄工作,邮寄是否安全、到位是关键。“我们多次与邮政部门进行洽谈,并签署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数据保密协议》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寄送服务合作协议》。”高腾波介绍,最终邮政部门选派业务骨干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对地址不详、迁移新址等原因退信的,通过电话落实进行二次投递,保证信件妥投。
不仅邮政部门有保密义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机构、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信息技术服务商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工作中获知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同样承担保密责任。根据相关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提供、复制、公布、出售或者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给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个人权益记录单发放给职工后,大批职工打电话或前来咨询。为此,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专门建立健全了多形式的查询服务体系,对个别有问题的个人权益记录认真排查,重新进行完善修改。“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是一项全新工作,还有很多不尽完善的地方,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动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高腾波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