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番禺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正式启动拉开我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的帷幕
医保覆盖范围逐步扩大
番禺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启动伊始便实现了职工人群的全覆盖:将城镇在职、退休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失业待遇期间的失业人员及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外来工和本地农民工纳入了制度保障范围。
2009年1月,我区启动实施番禺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我区城镇居民中的未成年人、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和在校学生纳入了社会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弥补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的空白,解决了他们特别是大病住院医疗费用负担重的问题。这标志着番禺区“全民医保”的新篇章从此掀开!
医保待遇逐步提高
高血压、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24个病种纳入医保门诊指定慢性病统筹支付范围,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每月每病种可享受最高报销300元医疗费用,缓解了长期慢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十年来,享受门诊指定慢性病累计160万人次,统筹基金累计支付约3.4亿元。
2004年6月,我区率先在广州地区开设家庭病床业务,送医送药上门,参保人足不出门便可享受优质医疗服务,并且医疗费用还大幅降低。据了解,家庭病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比例为98%,九年来,享受家庭病床待遇参保人11000次,统筹基金支付约1500万元。
我区医保统筹支付限额根据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水平逐年提高,但在提高支付限额的同时住院起付标准却不变,退休人员在乡镇一级医院住院起付线最低为310元,统筹报销比例却高达98%。在2011年3月和9月,我区分别实施了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实现了医保的“同城同待”。市级统筹后,城镇职工医保新增了普通门诊报销,报销额度增至49.48万元,较统筹前提高了27.24万元。城镇居民医保最高可报销20.7万元,较统筹前增加了11.7万元。此外,番禺参保人可持医保卡到广州市内1800多家社会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看病、购药。
参保人享优质便民服务
区外三甲医院医疗费用实时记账、家门口办理医保业务、一站式窗口服务、“在线交谈”平台,为方便参保人就医,番禺区医保办推出了一系列的便民、惠民政策。
从2008年7月开始,区医保办开始探索与区外15家三甲医院合作,开展番禺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实时记账结算的医疗保险服务,解决了参保人到广州市大医院就诊治疗大病时需要垫付大额医疗费用产生经济负担和不便。
从2011年6月1日起,区医保办将工伤、生育保险医疗待遇申报、领取生育凭证及打印缴费历史等业务延伸到镇(街)。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可就近到镇(街)劳动保障中心办理社会保险业务,免却舟车劳顿和浪费时间。
从2012年3月起,区医保办推行“一站式”窗口服务,即每一个服务窗口均可综合受理政策咨询、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异地就医申请、支取个人医疗帐户等19项业务。参保人只需在一个窗口即可办结多项医保业务,真正实现了“一站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
区医保办还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最新的医保政策及业务动态,实现表格下载、网上咨询、结果反馈等一条龙服务。通过“在线交流”平台累计解答3000人次的政策和业务问题,使广大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了解政策及办事流程;安排专人接听热线咨询电话,每天约150人次的来电接听,为群众提供清晰明了的解答和业务指引。
高效管理保基金安全
目前,番禺区共有61家定点医疗机构、100家定点零售药店,合理分布于区内各镇(街),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方便的就医、购药服务。为保护好参保人医保卡内的“救命钱”,医保办对定点零售药店原收费系统全面升级改造,统一改造刷卡POS机,由收费系统智能核算医保卡刷卡金额,避免违规刷卡现象的发生。
同时,为加强医保基金安全管理,区医保办建立健全了基金管理内控制度,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在医疗费报销、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和费用拨付上制定并严格执行“管办分离、两帐分离、一单式拨付”的管理模式,实现了基金规范化管理和阳光操作,保障了番禺区医疗保险基金健康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