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版社保卡合作银行有哪些?
本周五,青岛将面向参保职工发行全国统一的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逐步替换目前使用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卡。为确保参保职工能顺利申领和使用新的社会保障卡,据了解参保单位应先选择发卡银行,与合作银行签订发卡协议后,为职工换发和申办新版社会保障卡。
据青岛市社保局社会保障卡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青岛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有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交通银行青岛市分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六家银行。用人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上述6家合作银行的任意一家银行作为本单位的发卡银行。
如果用人单位代发工资的银行在以上6家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范围内的,应选择工资代发银行作为本单位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发卡银行。用人单位工资代发银行多于1家的,按规定只能选择其中1家工资代发银行作为社会保障卡发卡银行。用人单位工资代发银行不在6家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范围内的,可从6家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中自主选择1家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作为社会保障卡发卡银行。
为了方便用人单位选择发卡银行,市人社局专门开发了“用人单位合作银行选择绑定”信息系统。具体选择方式如下:参保单位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dhrss.gov.cn页面,在“网上办事大厅”中点击“社保申报”进入申报页面,输入单位社保编号和密码登陆后,在“用人单位自主选择绑定合作银行”界面上,通过下拉菜单自主选择合作银行及其服务网点(有详细的服务网点地址和联系电话),核实单位社保编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单位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有变更的可以修改)后,点击确定。用人单位即完成了发卡银行的选择。
参保单位未开通社保网上经办权限,无法登陆社保申报系统的,可直接持协议到本单位发卡银行签订发卡协议,并在协议上注明“未在网上申报系统绑定”。
这位工作人员还介绍说,用人单位选定发卡合作银行后,填写《青岛市社会保障卡发卡协议》,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3年12月10日前将协议书送到已选定的发卡银行的营业网点(任何一家网点均可受理),并与发卡银行签订协议,《发卡协议》用人单位和发卡银行各持一份。
特别提醒没有在2013年12月10日前选定发卡银行的用人单位,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为这些用人单位指定发卡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