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费率下调政策延续 企业减负超20亿
为进一步营造支持企业经济复苏的环境,深圳市政府昨日召开常务会同意,今年继续执行深圳企业缴交部分社会保险费率的下调政策,延长期限为一年。记者随即联系深圳市社保局获悉,参照去年的测算,这一举措今年全年将继续为企业减负超过20亿元。
缓解企业经济负担
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切实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深圳在2009年初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社会保险费率的公告》,从2009年2月1日开始,大幅下调工伤保险、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医疗保险中企业缴纳的部分,期限为12个月,该政策实施后,共为企业减负20.78亿元,其中医疗保险费15.95亿元,工伤保险费4.83亿元,对缓解企业经济负担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除了降低社保费率以外,在确保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和企业职工应享受的各种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深圳市财政、发改和社保还出台了《关于发挥社会保险功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缓缴社保,以便切实减轻企业的负担,助其度过危机。据了解,“减免”和“缓缴”的双重优惠下,企业的负担有所减少。
维持社保基金平稳运行
深圳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候曾表示,2009年社会保险费率下调的政策自实施以来,深圳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当年收支出现小幅赤字,工伤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基本平衡,运营正常。尽管有小幅赤字的情况出现,但目前深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历年累计结余较多,去年的基金缺口可以在历年的累计结余中予以消化,所以未对基金运营造成任何影响。
如今,金融危机的影响虽已减弱,但隐患犹在,为此,深圳市政府常务会决定,今年将延长社会保险费率的下调政策,从2010年2月1日起实施,期限为12个月。根据测算,延长一年时间仍可以维持社会保险基金平稳运行。此外,社会保险费率调整之后,虽然进入统筹基金的金额减少了,但参保人的待遇不受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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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社会保险费率下调的比例:
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在实行浮动费率后的实际费率整体下调50%.举例来说,某参保企业原来缴费费率为1%,实行浮动费率后费率变为0.8%,再在此基础上下调50%,最后该企业实际缴费费率为0.4%;
综合医疗保险缴费单位缴费费率下调2个百分点,即参保企业缴费费率由原来的6.5%调整为4.5%(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4%,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率0.5%),个人缴费费率仍为2%;调整后进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保持不变;
住院医疗保险单位总体缴费费率下调0.1个百分点,另外单位缴费部分的0.2%个百分点划入生育医疗保险基金,使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同时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
农民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在原来的基础上减少2元钱,即单位缴费由原来的8元人/月调整为6元人/月,个人缴费仍为4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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