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居住证为准”就学政策促进教育公平
“择校热”“学区房”“城镇大班额”等热门教育问题,无不显现出老百姓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迫切需要。对于“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努力促进教育公平”,中央有要求,时代在呼唤,群众有期盼。
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公平问题,各地也结合实际探索了多样化的教育均衡发展模式。成都实施4种学区制,鼓励资源共享、教师可在学区内走教;山东投入714亿元,新建、改扩建学校1830所化解大班额,推动教育公平……此外,还有“强弱学校捆绑发展”“网络教育联盟”“校长教师轮岗交流”等举措,为缩小区域、城乡和校际教育差距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京沪广这样外来务工人员密集的城市,解决进城务工子女的入学及就地考试升学问题也是教育公平的集中体现。
近日,教育部的“2017年工作要点”向社会公布,文件强调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切实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促进入学机会公平,制订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就学政策,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升学考试政策,为务工随迁子女带来了福音。
文件指出,要促进入学机会公平。制订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就学政策。指导各地做好义务教育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升学考试政策。督促有关省市特别是特大型城市,结合户籍制度改革和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政策。
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早在2013年,北京市就出台《北京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方案》,明确从2013年开始,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在京参加中职考试录取。从2014年开始,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在京参加高职考试录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选择在北京借考高考。随迁子女按照有关规定还可以在京参加网络高等教育、开放大学、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试录取。
同年,上海市也出台了入学、考试与居住证积分挂钩的政策。
此次教育部文件的真正落地细则,应该是上述“过渡方案”的升级版,对随迁子女的普惠力度也更大。
“要真正保障公民平等受教育权,就应该逐步取消随迁子女城市入学的门槛限制,努力让随迁子女无条件入学。”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衡量随迁子女是否享有平等受教育权,关键还是要看有多大比例的随迁子女能在城市平等入学,如果只有很小比例的随迁子女可以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哪怕他们100%能进公办学校,这也是不公平的。
也有专家指出,教育公平的价值诉求是让全体儿童、全体教师和全体学校和谐相处、共享发展、共同发展。这意味着,无论是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特殊儿童还是贫困儿童,都应享有与其他儿童平等的教育权和发展权;无论城市教师还是农村教师,都有平等的社会地位和人格尊严,在工资收入与福利待遇方面享有与其付出对等的回报,在专业发展、生活质量方面享有同等的出彩机会;各级各类学校有同等的生存权利和发展机会。但是,教育公平终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涉及到国家方方面面的改革,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我们应该给予耐心。
这一“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就学政策,让许多流动于全国各地的城市建设者看到了希望,也期待地方落实举措更快出台。给随迁子女提供更便捷的同城入学机会,实现所有孩子都“有学上”“上好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