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灵活就业人员变更社保缴费基数如何变更?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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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即日起可在就近街道(社区)及区(县)社保分局办理新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变更手续,允许变更截至5月31日。
乌鲁木齐灵活就业人员变更社保缴费基数截止时间
新疆乌鲁木齐市人社局可允许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变更社保缴费基数,变更社保缴费基数手续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本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按照上一年度自治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计算的。2014年,乌市参加养老保险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比往年增加了一个最低档,达到3个档次,分别是上年度自治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100%、60%、50%。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变更缴费标准,从低往高或从高往低调整均可。
因2014年度自治区、乌市社会平均工资尚未公布,为不影响业务正常开展,新年度缴费基数公布前,乌市缴纳2015年度社会保险费、领取2015年度社会保险待遇(不超过申报当月)仍按2014年度标准执行。
乌鲁木齐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后,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参保申请,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代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并由个人按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按月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