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3000万事业编制人员或从本月起缴社保
逾3000万事业编制人员或从本月起缴社保
2014年上半年,引发社会热议的养老金并轨问题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根据国务院日前发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该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2014年也因此成为养老金并轨破题之年。早在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就讨论并原则上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然而6年过去了,试点地区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2014年,这一被誉为“开启全面深化改革元年”之年被寄予厚望。新年伊始,即有媒体在前瞻大事时表示,饱受争议的养老金双规制有望在今年破题。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去年12月26日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表示,2014年在社会保障方面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双轨制”、“待遇差”问题。5月14日,国务院发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7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至此,养老金并轨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相较2011年国务院法制办发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而言,“终稿”减少了24条。据人社部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现有事业编制3153万人。按照《条例》的要求,有分析预计,随着新规于7月1日开始实施,逾三千万的事业编制人员将开始参加社会保险。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室主任刘霞称,《条例》只作出原则规定,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具体落实到各个事业单位还需要一定技术准备时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保是一个渐进过程,现在已完成“制度并轨”,还需要一定时间的过渡。目前难点在于,已经在事业单位工作一定时间的“老人”和“中人”,如何改革将涉及到他们的利益。比如,开始缴纳社保前的工作年份该怎么折算成现在的社保标准?如何计算?中新法晚城乡养老保险今日起可转移接续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7月1日起施行。《暂行办法》重点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之间的衔接。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以在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否满15年为界限,实行双向衔接。即满15年的可从城乡居保转入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不满15年的可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保。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