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法两年学步 制度完善长路多艰
作为我国社保领域的第一部基本法律,2011年7月1日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迎来了两周岁生日。
两年来,一方面,用人单位的遵法意识和劳动者、居民的参保维权意识大为增强,社保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社保经办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高;另一方面,法律在实施过程中还面临着落实挑战,社保执法监督困难重重。业内人士呼吁,加快制定和细化相关政策,落实和兑现法律赋予老百姓应有的权益——
任之重: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社保法建立健全了五项社会保险制度;促进了城乡社保制度的统筹发展;提高了人们的社保意识,推动、促进了其他社保制度的建立
“毫无疑问《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为‘社保法’)的实施取得了不俗成效。”国务院法制办社会司副司长彭高建认为,社保法建立健全了五项社会保险制度;促进了城乡社保制度的统筹发展;提高了人们的社保意识,推动、促进了其他社保制度的建立。
彭高建告诉记者,社保法实施两年来,覆盖范围从窄到宽,参保单位和人数大量增加;基金规模从小到大,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待遇水平从低到高,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法规和国务院部门规章。
“近年来,社保事业发展很快,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填补空白、完善基本制度与管理体制的政策措施。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在城镇,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也受到高度重视。”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研究员金维刚表示,社保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全民保险的发展方向,使得上述新制度的试点、推广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进程进一步加快。
“社保法把人在‘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的地位、权利、义务固定下来并联系起来。”中国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郑秉文认为,社保法涉及千家万户,尽管社保法未提及参保是“强制性的”,但两年的实践证明,法制意识正深入人心,法制观念正根深蒂固。“社保法以立法的形式将其固定下来,这是社会文明的进步,为构建资产社会打下了法律基础。”郑秉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