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经验”打破中国社保僵局
在退休人员逐年递增的情况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以每年1000亿元的规模增加。《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下称《草案》)透露,到“十五”末期,这一数字将达到8000多亿元。
已于近日下发到各省征求意见的《草案》还提出,到2010年,中国将初步形成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8000亿元的空账规模、2.5万亿元的养老金缺口,使这一目标显得任重而道远。
第三个《决定》
劳动保障部新闻发言人胡晓义透露,已于10月19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下称《决定》)将于近日公布,该决定主要吸取了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这几年来社保改革试点的经验。
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副研究员华迎放介绍,这是国务院20年来对中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所发出的第三个《决定》。“这可以算作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上的一个里程碑式的文件。”
1991年的“决定”改变养老保险完全由国家、企业包下来的办法,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确立了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储蓄养老保险为三大支柱。
1995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正式确立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框架,1997年又进一步统一了具体的实施方案。
现在除东北三省之外的全国省市执行的是1997年的《决定》,由于制度设计的欠缺,各地在财务上实行混账管理的办法,允许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基金相互调剂使用,个人账户从此成为“空账”,以每年1000多亿元的规模增加,到2005年末将达到8000多亿元。
“政府发现这些问题之后,于2000年开始在东北进行社保改革的试点,2005年《决定》的主要内容就是把东北三省试点经验向全国推开。”华迎放说。
这一《决定》将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主要内容有三方面:一是逐步做实个人账户,二是统一对城镇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政策,三是改革计发办法。
未来五年
《草案》全面规划了“十一五”期间中国社会保障的蓝图:未来五年内,政府将对城镇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被征地农民、农村务农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作出制度性安排;到2010年城镇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将达到2.2亿人,中国将初步形成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田成平表示,下一步加强省级基金预算管理,在完善市级统筹的基础上,尽快提高统筹层次,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
这也是《草案》的重要内容———在“十一五”期间基本实现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个别有困难的地区,应建立健全省级调剂金制度。
一位劳动保障部官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现在建立省级统筹比较大的困难是省级地方政府的阻力。因为在哪一级统筹就要哪一级财政负责,在中央还没有下定决心的时候,省级财政不愿意主动担此责任。
《草案》最后提出,要在“十一五”期间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重点落实各级财政对养老金收支缺口以及做实个人账户的补助资金,探索建立参保农民直接补贴制度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障资金的财政支持机制。
“到‘十一五’期末,使财政支出用于社会保障的比重达到20%左右。”《草案》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