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社保服务功能以最大公平惠及更多社会成员
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推进社会保险工作,就要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准确判断社保政策推进的历史责任维系,缜密分析保障水平的可持续适度性,针对显性的和隐性的社会问题完善政策体系,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保障问题。
明确社保基本服务功能
社会保险事业是满足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生存权的一项根本措施,是对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的服务功能,用最大的社会公平惠及社会基本成员,必将有力促进经济、社会、人的全面发展。反之,如果没有社保事业有力保障,经济发展的成果将有可能被吞噬。所以,我们应当充分明确社会保险的三项基本服务功能。
服务经济。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是建立在经济发展基础之上的,二者的出发点都是为了民生,具有相互依存关系。社会保险只有与经济建设完美契合,才能够发挥为经济服务的社会功能,进而发挥互动功能,推动社会进程。社会保险是劳动力再生产的必要条件,社会保险制度通过基本保障维护劳动者权益,保护其劳动积极性,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的顺利进行,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经济发展。事实证明,社会保险事业通过为经济发展储备巨大的内生力和动力源,可以有效地服务经济,有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服务百姓。人的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通过积极的政策措施有效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保障利益问题,关系到政府的责任与信誉,来不得半点敷衍塞责。通过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制度,积极推进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于人民群众,通过扩大社保覆盖面、聚集充足的社会保险基金,通过社会保险的福利性积极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收入较低或失去收入来源的劳动者给予补助,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社会公平分配,使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时能够得到社会的物质帮助,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老有所乐。
服务稳定。社会保险工作直面群众权益分配中各种深层次矛盾,因此必须以全局眼光和战略思维来考虑我们的工作与社会稳定的关系,以公平构建和谐,以和谐确保稳定。社会成员的老、弱、病、残、孕以及丧失劳动能力,是在任何时代和任何社会制度下都无法避免的客观现象,也是社会的一种不安定因素。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利益分割的时代,贫富差距的持续扩大,流动人口与固定户籍人口的利益冲突,以及地区与城乡发展的局部失衡,都要求社会保障制度发挥积极的调节作用。所以,我们必须通过社会保险的普惠性彰显个人权利的社会平等,促进广义的利益分享,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有效平衡社会利益,消除不稳定因素。
全面敞开社会保障大门
客观上,社会保障政策的更新速度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我们要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就应该让“每一个社会人找到适合自己的保障大门”。为此,江苏省太仓市提出了“四个注重”原则:注重社保政策的导向性和激励性,注重社保政策的前瞻性和创造性,注重社保政策的完整性和互补性,注重社保政策的合理性和扶持性。按照这一原则展开积极务实的工作,逐步解决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窄和体制转轨遗留的保障问题。
向弱势群体敞开保障大门。目前,纯农民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属于相对弱势的群体,纯农民参保问题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的续保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应该从社会稳定性与保障性的认识角度来开展社保业务,在坚持社会保障普惠性基础上,采取扶持措施,为他们解决保障问题。为此,太仓市出台了“太仓市农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将女55周岁、男60周岁以下的农村劳动力全部纳入参保范围,月缴费基数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一半,缴费比率为25%。又出台了64号文件,对已达到女55周岁、男60周岁以上的无养老保障的农村老人直接由市财政发放每月85元的政策养老补贴。农村养老金水平和政府养老补贴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逐步增加,目前已调整到人均每月105元。
向特殊群体敞开保障大门。由于社会的变革和改革的深化,出现了一些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的社会群体,如最早实行计划生育的“无子户”、农村税费改革后的“五保户”、老知青、知识分子配偶农转非、事业单位转制人员等特殊群体。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需要高度重视,按照国家政策采取切实措施,逐步予以解决。为此,太仓市制定政策,把这些群体全部纳入社会保险政策范围,出台了“关于建立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建立城乡一体的失业保险制度,本市户籍职工,不分农村、城镇,不分企业、事业,统一进入新的失业保险政策平台,统一缴纳比例,统一待遇标准。太仓市2.8万名已参保的农村户口职工直接受益。
向新生社会群体敞开保障大门。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出现了被征地农民、内河失水渔民、灵活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这类人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应该引起社保部门的高度重视。例如,太仓市针对内河失水渔民制定政策,2005年出台了“关于促进内河渔民持续增收的意见”,明确由政府扶持推行社会保障。凡列入保障对象的内河渔民女年满36—54周岁、男年满46—59周岁,统一纳入社会养老保险,置换15年养老保险,投保资金市财政扶持30%,镇财政扶持40%,参保者个人承担30%,到达退休年龄按规定标准领取养老保险金。
协调解决社保难点问题
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社会保障面临着老龄化、城市化和就业方式多样化的压力。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不可避免地存在不全面、不协调的问题,而要解决这些疑难问题,必须在充分考虑发展水平与政府承受能力、以基本保障和救急为主的前提下,协调解决,尽快解决。
一是平衡各种关系。社会保险往往涉及成因复杂的利益关系,我们要综合协调这些关系,从横向角度考虑各种群体纳入保障的政策问题,从纵向角度考虑业务处理的延续关系。力争做到各个时段、各种群体的涉及社保政策业务相互衔接、相互促进、良性互动,避免出现顾此失彼、相互掣肘的现象。
二是兼顾各方利益。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比例、补缴的规定,以及政府补贴、用人单位承担额、个人负担额,直接涉及各方面利益,要对各个方面的利益予以全面兼顾,才能够有效解决各种群体的保障问题。
三是解决突出问题。社会成员的生存问题是重大的社会政治问题。在特定时段必然出现情况特殊的群体。其保障问题如果不能够及时解决,就很可能引发上访甚至极端事件。积极推进社保工作,就应该高度重视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按照“不同群体,区别对待”的原则,尽可能的满足他们对社会保障的动态需求。
用可持续发展观不断创新社保工作
要实现社会保险事业的持久发展,就必须增强社会保障政策的科学性、预见性和相对稳定性。就必须考虑方方面面的因素和问题,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完成社会保障政策的制订工作,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想在前”。真正的群众意识,就应该具有超前意识,要站在群众利益的角度,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积极的政策关注和前瞻性人文关怀,对社会保险工作的当期问题和隐藏矛盾进行预见性探索思考,考虑这些问题的各种错综复杂的深层次原因,考虑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的办法。
“急在前”。就是用社保人从严自律的积极态度,以对群众负责的观念,积极思考最直接、最有效、最有力的解决办法,通过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对高危群体面临的保障缺失问题,在酿成社会问题之前进行有效消解。
“做在前”。在面临老龄化、城市化和就业方式多样化压力的现实情况下推进社保工作,应该以果敢创新的勇气吃透国家政策的基本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做在问题之前,做在行业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