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内外,惟余莽莽?
社保:定了个大框架
社会的发展,需要两个方面的力量,一是动力,就是大家有积极性,二是稳定性,社会不能剧烈震荡,得有控制力。我们的社会保障制度,就是化解人们在社会经济生活中遭遇的各类风险,起到一个方向盘的控制性和稳定性作用。动力机制、稳定机制并存,社会才得以良性发展。如果社会不稳定,罢工、怠工等对企业的影响也是不可低估的。社会保障是一个安全网,就是能够防范和化解人生当中遭遇的一些风险,通常讲的养老、疾病、失业、伤残、生育、住房等各种风险,就是通过社会保障这张安全网来化解的。
当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应当说基本框架逐步在形成和完善。所谓基本的框架,一个是社会保险,包括五大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及生育)制度,各个地区基本都在建立;一个是社会救助,包括城乡低保、五保制度,还有各种贫困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援助、住房援助等制度,也在逐步建立;还有一个是社会福利,九年义务教育、老年公寓、老年服务、儿童福利院、残疾福利院以及交通等公共福利。比如说北京的公共交通就是一种福利,政府在这方面有较大的投入。
从世界范围内来看,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从基金来源,大概分三种类型:一种是福利型,以国家和单位缴费为主,发达国家多半属于这种类型;一种是保险型,由国家、单位、个人三方共担,就是国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补贴、税收优惠),用人单位、职工都要缴费;第三种是储蓄型,由雇主和雇员缴费,比如如养老保险,为参加养老保险的雇员建立一个个人帐户。
由于我们国家毕竟是发展中国家,财力还不是很雄厚,人口也众多,老龄化也严重,所以动员多方面的资金渠道自有其必要性,保险型的道路更加符合我们的实际。这样的政策下,企业和个人支出当然相应要增加,但是总体来看,养老、医疗、失业等个人承担的费用,比例还是较小。
附录:社保会保障六十年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当时半封建半殖民地、官僚资本、民族资本多种经济形式并存,可以说百废待兴,人心思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要建立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要体现社会主义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和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所谓“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居有其所、学有所教”,这是最基本的。从这个角度出发,我国在建国之初就着手建立了全国性的社会保障制度。
1951年政务院颁布了《劳动保险暂行条例》,为50人以上规模的企业的职工提供养老、医疗、生育、工伤等方面的保障。当时初步建立了四个险种(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因属于全民就业,所以没有失业保险,缴费是工资总额的3%,由工会统筹管理。这项制度在一五期间,尤其是在150多个工业基地建设过程中,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工人的积极性。
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其它多种因素的影响,社会保险逐步被淡化,开始实施单位保险,个人退休由单位发养老金,看病医药费由单位报销,由最初的社会保险渐变为单位保险。由于各个单位的经营情况和经费来源情况不同,尤其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过多,养老金的发放、医保报销等都开始出现问题。
也就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为了解决单位保障遇到的难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开始逐步试点社会统筹,通过单位和个人缴费共担风险。制度框架的建立应当追溯到国务院1997年26号文件(《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决定》)和1998年44号文件(《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也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实行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缴费。
从20世纪90年代末到现在十几年间,又进行了一系列完善:1994年原劳动部发布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1999年国务院259号令发布《失业保险条例》,此前(大约是1984年)推行的是《国有企业职工待业暂行办法》。2003年国务院发布了375号令《工伤保险条例》。
尤其是十六大、十七大以来,社会保障领域又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和完善,改革从侧重城市开始关注农村,统筹城乡,同步发展,2003年开始逐步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统计数据显示目前的覆盖面在90%以上,2009年9月1日发布了《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开始稳步推进。
除了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障还包括社会救助,建国之初就建立了农村“五保”制度,1997年和2003年,国务院相继发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关于农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使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贫困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
这个历程当然很细节,概括而言,社会保障改革是从养老保险推向工伤、生育、医疗、贫困救助、社会服务等领域,并由城市扩展到农村。其核心是重新构建国家、企业、个人和社会的关系,逐渐建立社会主导的新模式,让这个制度参与的主体更广泛,保证它运行起来更安全稳定。
法定社保契合按劳取酬
社会保障是一个系统工程,还有许多问题需进一步解决,包括一些制度的具体化、法制化,增强其科学性、操作性;管理体制、机制要改革,必须有考核、监督,以保证执行好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办事能力,这个任务实际上更加艰巨和复杂,受影响因素更多。诸如地区发展很不平衡,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因此,制度的推行差别很大。加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执行造成的差异也存在。社会保险实行属地管理,不同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基金自求平衡。就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来看,全国有上千个统筹地区,有的以市、省、县为统筹单位。所谓统筹地区是指作为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一个行政单位。比如北京作为一个统筹地区,所有的养老、医疗基金等都交到北京市的财政专户,北京市需要基金的时候也从该专户划拨。
这也使养老保险具有地域差异性的特点,比如费率高低、参保人员年龄结构等,就存在着南北差异。如养老保险,因为规定不同,各地的费率、缴费基数等就不同,有的地区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有的地区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有的地区费率是28%,有的地区低于28%,凡高于28%的地区必须经国务院备案。缴费工资基数每年调整,通常以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确定后保持一年不变。在参保人群构成上,由于靠南方的企业参保者比较年轻化,总体费率偏低,广州、深圳一带一般是百分之十几。而东北老工业基地、北京、上海,人口老龄化严重,费率就偏高一点,这是第一个大致特点。
第二个特点,应当说大中型的企业一般制度执行相对规范,但小企业,尤其是规模很小的企业,执行力就要差一些(根据资料介绍,全国有1000多万家企业,其中小企业,比如员工10人以下的企业,占到95%以上)。
客观原因之一,是小企业本身就在变动之中,存活的周期很不稳定,内部人员变动可能也比较频繁,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都有其实际难度,但大中型企业相对成熟稳定,无论内部执行、外部监管,都要比较好办一些。
而从企业主体来看,大的、比较知名的企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后有了相应的需要,自身对社会保险的认识有一定的高度。一是遵纪守法问题,避免因此带来法律风险,另一个是作为一项福利,用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以及吸引优秀人才。有些企业的考虑可能并不那么长远,或单纯视其为一项成本支出,希望尽可能规避或少缴,甚至采取抵制的做法。
具体到各个险种,有的险种(如基本医疗保险)相对容易得到企业及员工的支持,但员工以年轻人居多的企业,可能并不希望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对于工伤事故出现几率很小的企业或岗位,也可能不愿意普遍缴纳工伤保险。
但是,对于一个企业来讲,衡量的指标中,最基本的应该是遵守法律,然后是要有一定的社会责任,兼顾员工和社会的利益,而不只是赚钱越多越好。按照这个标准,社保作为一项法定福利,所谓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应该得到严格执行。
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来看,管好人是部门的关键职责,要实现好的管理,首先是要保证劳动者按劳取酬,这个酬劳包括工资和福利。如果连法定的福利都不能纳入,谈什么按劳取酬,又哪里可以称得上是好的管理?这两个定位之外,还有凝聚人心、增强企业竞争优势、建立企业文化、塑造企业形象以及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的作用。
社保“难点” 与企业“风险”:井水不犯河水
社保制度需要更加完善,实际的社保改革也在进行,但是也面临各种困难,比如社保地区转移、社保基金风险等,已经直接影响到了劳动者的生活。
以社保转移接续问题为例,目前的退休制度规定要连续缴费15年后才能领取养老保险金,一个人如果在不同地区分别缴费,但在各地缴费年限都达不到15年,即便符合退休年龄,同样不能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采取退还养老金的做法,即将养老金个人帐户部分退还,企业缴纳部分不予退还,结果是按照28%缴费,退回的却只有8%,2/3都留在工作地。所以,转移接续已经确实直接影响到了劳动者的退休待遇。
如果要切实解决这个问题也不难。大前提是国家政策明确规定社会保险关系,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等都可跨地区自由流动,并且权益要累积。在具体落实过程中,针对各地区之间因利益分配矛盾,可有两个办法,一是钱随人走,让基金的流动和人才的流动一起;一是权益分段支付,假如一个人工作过五个地区,缴费满15年,那么等到退休,养老金可以分段计算,由最后工作地转交/支付。
现在有地方已经试点办理社会保障卡,即将持卡人的信息都记录卡中,卡随人走,权益随卡走。据我了解,社会保障卡在全国已经发了大概有五六千万人,相比全国参保的1.5?。6亿人,占比约1/3.应该说,要落实一卡通,技术上并不是问题,目前各地区一卡通不兼容,是由于利益分配不兼容,各地制自己的卡、卖自己的卡。概括来讲,“一卡通:就是要做到制度统一、技术统一、数据统一和利益统一。
其实,这些问题说到底都是钱的问题,包括资金的来源、管理、使用。解决这个问题的前提是思想和利益要统一,需要中央财政或公共财政加大投入,建立起统一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金保工程)。好比修路,先将路建起来,各地道路贯通才能实现规模效应。另外,不妨建立一个专门的机构,如社会保障银行,分省设立,把所有的钱都存在社会保障银行户头上,监管者负责监管其使用,可以买国债、存款、贷款等,进行规模运作以保值、增值。但这是一个长远的事情,关键还是要完善组织和健全机制。
作为具体的企业来讲,如何抵御这个不完善过程中的风险呢?首先,我觉得没有必要过分担忧目前社保制度的风险,因为毕竟是国家政策,是政府倡导和待遇托底的,万一资金出现缺口,比如说养老金不够发,财政也会将其列入当期预算,确保养老金的发放,其他待遇也应如此,这是涉及国家信用的问题。其次,企业要考虑的风险问题,应该是如果不遵守国家规定,可能面临查处、上信用黑名单等的风险。
向外看,岂止两个空白?
就目前的实际来看,我们国家的社会保险还属于保险型,根据我的体会,如果说借鉴国外,我印象比较深的有两点,第一点是保障待遇要和家庭因素挂钩,第二个是病假工资方面的空白问题。
和家庭因素相关这一点,我参考了国外不少国家的社保情况,德国、瑞典、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实行的社保待遇往往和家庭状况有关。比如养老金,中国养老金只是和缴纳养老保险的个人挂钩,其他国家也有这样做的,但是在德国这些国家的做法是:缴纳养老保险的个人,如果配偶没有养老金,发放机构会考虑适当多发一点,但是我们没有这个考虑。再比如发放失业保险金,有两个孩子上学的家庭,和没有孩子的家庭,在父母失业情况相同的情况下,享受的待遇是不一样的。
所以,国外这样的做法,充分考虑到了差异性,是一种真正的社保福利,给予需要保障的群体实际需要的基本保障。这是我们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借鉴和完善的,不仅要学习国外的具体措施和制度,重要的是还要将其中的精神贯彻下来。
第二个是病假工资问题。我们知道,工伤发生之后有医疗费、误工费等补偿,但是一旦个体生病之后,国内大多数企业的规定是,工资减半甚至是全额扣除,所以生病的员工不仅拿不到钱还得花钱看病,可以看出这其中的风险都由个人来承担,社会保障制度是空白的。尽管在《劳动保险条例》中对病假工资有规定,但似乎这些规定过于陈旧。也有文件规定,如病假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等,这个规定是不是太少了呢?如果按原工资发,发多长时间合适?资金来源于医疗保险还是地方津贴,或者类似误工费、残疾人津贴等?这些问题需要尽快通过立法加以解决。
这是和国际比较后,发现我们目前有这样两大问题是空白,甚至是断链。对此,相关人士的关注度也是最高的。当然,不止于此,限于时间在此不做赘述,但无论是从内部来看,还是和国外对比,我们的社保政策和执行,都有很多细节上的问题需要补充改善。整个社会保障网还有链条接不上,我们完善和改进的地方还很多、很具体。
结 语
未来的社会保险,我想应该覆盖城乡、人人享有、适度保障,多层次、可持续、求提升。从层次来讲,包括五大险种在内的社保是法定的保险,而企业年金等补充保险,多半是企业自愿参加,有能力的企业自愿给员工办理的补充福利。至于商业性的如商业人寿保险或意外重大疾病保险等,适合于另外的需求层次。所以,基本保险之外的险种,也是应不同需求层次产生的。社保最关键的是它的可持续性,不仅保障当代还要保障未来,每一代都应该享有保障。求提升就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生活水平提高,保障待遇必须不断提高。
这是从国家的角度而言,但是这个大的环境建设好了,企业和企业中的成员,自然也就拥有了良好的保障,工作和生活减少了后顾之忧,稳定性、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也便减少了阻碍,可以达成良性循环。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地方、国家、企业以及个人,最终目标其实是一致的。而短视的企业,不仅仅只是给一个企业或其员工造成不好影响,整个社会事实也是深受其害。
褚福灵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社会保障系主任,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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