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办税之窗系列之——社保知识问答
轻松保社保知识早报:用人单位是否须办理社保登记?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职工如何办理社保登记?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职工如何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否征收滞纳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关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灵活就业人员是否可以参加社会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二十三条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由单位负担还是由个人负担?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二十三条、三十三条、四十四条、五十三条、六十条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是否须参加社会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等组织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如何办理社保缴费登记?
为方便纳税人,我区在实行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同时,对非临时税务登记的单位同时办理社保缴费登记。用人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国、地税任一办税窗口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社保缴费登记。并带备以下资料到地税部门办理社保费申报缴费相关事项。(1)填报《佛山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2)《组织机构代码证》;(3)按单位性质不同,分别提供相关批文或证照资料;(4)税务登记证副本(5)与银行签订的《委托银行代扣缴地方税费协议书》原件;(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如果缴费单位办理缴费登记后,登记内容发生变更,应当如何办理?
缴费单位办理缴费登记后,有以下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必须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缴费登记:(1)单位住所、经营地点或注册地址;(2)缴费签约银行和帐号; (3)法人代表、社保联系人、联系电话;(4)行业分类、缴费单位类型;(5)其他需变更的事项。
所需资料:(1)《佛山市南海区社保费登记资料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2)《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税务登记证副本(没有公章的个体工商户提供);(3)工商行政部门批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4)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5)与银行重新签订的《委托银行代扣缴地方税费协议书》原件;(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7)有关部门批准变更的证明或文件。
如果参保个人登记内容发生变更,应当如何办理?
参保个人关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人员类别)、户籍类型和个人其他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可到主管地方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办理。所需资料:(1)填报《佛山市南海区个人登记信息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2)须更改信息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3)更改用工形式的,提供劳动合同或档案材料(复印件);(4)更改户籍类型的,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5)更改人员类别的,提供单位证明材料。(6)《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税务登记证副本(没有公章的个体工商户提供);(7)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人员类别的,提供社保部门的纸质确认表《佛山市参保人员个人资料变更核定表》。
如果发生人员变动,如何进行社保增减员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可通过电子办税服务厅(网报)或到办税厅办理增、减员业务,增员需同时缴纳当月社保费,减员也需缴纳当月社保费后才能办理。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需提交以下资料:(1)《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申报表》一式三份;(2)《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税务登记证副本(没有公章的个体工商户提供);(3)新增参保个人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新增参保人属于港澳台人员还需提供以下(4)至(6)项资料:(4)劳动部门签发的《台港澳人员就业证》;(5)《劳动合同书》(参保人为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6)港澳台人员身份证;新增参保人属于华侨或外国人还需提供以下(7)至(9)项资料:(7)劳动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证》;(8)《劳动合同书》(参保人为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9)护照。
哪些情况下可以注销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已依法破产关闭、已责令关闭、已自行解散关闭,并已完成清算程序,不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商登记、税务登记或组织机构已按规定注销的;其他情况导致不再适合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经主管地税部门与社保部门审核同意的。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需交清应缴纳的费款、滞纳金,并提交以下资料:(1)《佛山市南海区注销社保缴费登记申请审批表》;(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销营业执照的证明资料;(3)注销税务登记证件的有关证明资料;(4)《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税务登记证副本(没有公章的个体工商户提供);(5)地税部门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
如何申报缴纳社保费?
目前有查账征收或定期定额征收两种征收方式,参保人数5人(含5人)以上的单位实行查账征收,必须使用网上申报或直接(上门)申报的申报方式,网上申报须于每月25日前完成,申报后由缴费单位在网上自行扣费。参保人数5人以下的单位可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须于当月最后一天前在扣费账户中存足款项扣缴,或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如何申报缴纳其他费金?
目前我区由地税部门负责征缴的费金共8种,除社保费外,还包括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堤围防护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价格调节基金和工会经费。征收模式主要有3类:社保费实行由地税部门“全责征收”模式,由缴费单位按月自行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堤围防护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实行“随税征收”,由缴费单位按月自行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税款时一并缴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价格调节基金和工会经费实行“代征代收”模式,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价格调节基金分别由有关部门核定应征数据后送地税部门征收,工会经费由缴费单位按月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
小微企业是否有免征政府性基金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第一条的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堤围防护费)、文化事业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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