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襄阳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并且包含个人应缴社保费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8-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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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下月起,襄阳市中心城区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320元/月,有读者打来电话询问:“如果工资低于该标准是否意味着单位违规?”记者采访获悉,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了个人应缴的社保费等,如果扣除上述费用,拿到手的工资比规定的标准略低。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都应该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保费。社保费分为单位缴纳部分与个人缴纳部分,其中个人缴纳部分应从职工工资中扣除,由单位代缴。具体来说,社保“五险”中,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都有个人负担部分,其中医疗保险个人承担本人工资的2%,养老保险个人承担8%,失业保险个人承担0.5%。此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也具有强制性,个人也要负担一部分。
如果扣除上述职工个人负担的费用,个人拿到手的钱很可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需要提醒的是,在实际操作中,个人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有“保底封顶”限制,医保缴费基数也有专门的规定。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强调,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费、高温津贴等,如果一个员工带上一个班,加班到额外的计算。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目前,襄阳绝大多数用人单位都是支付工资超过了最低工资标准。